没有宣的圣旨,那就不是圣旨,北大王心安理得的在漠城呆了下来,同时各方筹谋着,准备让北漠皇帝再调十万兵马入漠城。
丢失的十二城不收回,他草原上最勇猛的英雄称号就是个笑话。
他的功绩都是马背上得来的,不在乎这一场仗打到天荒地老去,只要有兵马在手,他便永远是草原上屹立不倒的北大王!
南大王脑卒在顾千舟身上,顾千舟原本被关禁了起来的,北大王不知用了什么方法,直接将她带了出来。
出来后,他们便直接住在了南大王这处大宅子里头了,而且,这座宅子里的人,已然全部对北大王唯命是从。
北大王倒也说话算数,夸赞她办事漂亮,并且履行诺言,带她出来逛漠城。
小丫头一手银针使得出神入化,他的大哥吊着一条命,手不能动,口不能言的躺在了那里,全城大夫都毫无办法,正是他想要的结果。
既做得好,自然要赏。
顾千舟被打扮成了一个北漠姑娘,又没有被强迫戴那破手铐,心情还是十分愉悦的。
不过北大王跟在她身边,暗处还有无数暗卫跟着,她插翅难逃,便打消了逃跑的念头,兴致勃勃的逛街。
吃的喝的玩的,她走过之处,一路扫荡,没过一会,手上便抱着了大包小包一大堆。
反正不用花自己的银子,不买白不买。
北大王看她买得红光满面,兴致勃勃,忍不住打击道,“你一个阶下囚,买这些东西也用不着,买来干嘛?”
顾千舟把大包小包往他怀里一塞道,“血拼的快乐,你们男人不懂。”
北大王:“……”
把乱七八糟的东西扔给了身边的随从,粗犷的眉毛拧成了七拐八弯,“什么叫血拼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