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完活儿,冲了个澡,这才神清气爽的去做早饭,而那俩小家伙,也不比她清闲,一个在前院伺候花草,一个在后院伺候菜园子,俩人也是真勤快懂事,干活从来不用她催,也不用她指使,自己就安排的明明白白。
早饭吃的疙瘩汤,疙瘩是棒子面和白面混合搅出来的,里头还加了鸡蛋,吃着特别顺滑,配着咸菜,清清爽爽的,很是开胃。
更甭说宋红果还滴了点灵泉水增鲜,那味道,可想而知,绝了。
凌远吃了大半碗才顾上感叹,“妈妈做饭越来越好吃了!”
凌志跟着点头。
宋红果神色自若的道,“喜欢就多吃点儿,明天妈再给你们做。”
凌远忙不迭的“嗯”着。
凌志喝完最后一口,擦擦嘴,忽然道,“咱们是不是也该请霍叔叔来家里吃个饭?”
宋红果意外的看向他,“怎么突然有这样的想法?”
凌志解释道,“霍叔叔请我们吃过好几回饭了,还给咱们照相、送礼物,上回去市里玩儿,也是他一手张罗的,总不能光叫人家付出,你不是说人与人相处,要处的久,得有来有往吗?所以我就想着……”
宋红果眉头微挑,“只是这样?”
凌志在她的眼神探究下,小脸不自在的红了,“还有,还有一个原因。”
宋红果勾起唇角,“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