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花脸儿,一把嗓子真是比大姑娘还要俊,太好听了。能有此局面,你功不可没。”
虽然《送别》这首曲子,在后世,是传唱数十年的经典曲目,本身就能感动人心。
但如果唱得不好,那也是白搭。
并不是随随便便从街上找几个人就能唱得好听……
一般的好听还不行,想要震撼人心,让别人心甘情愿的掏腰包,其中难度可想而知。
本来,陈平的期望,也只是能多少挣点银子,撑起一个热闹场,蒙混过关即可。
却没想到,结果比想象中的要好上许多倍。不但葵花兄弟两人唱得很不错,更惊艳的是花脸儿。
只能说,天不绝人之路,老天关上了一扇门,又打开了一扇窗。
晚上熬夜,大家压着嗓子,怕吵着四周。只是哼呀哼的练习,还听不出来什么。
真正到了上场表演的时候,花脸儿放开嗓门、一展歌喉……就连见多识广的陈平,也惊叹不已。
声音清脆之中,泛着丝丝沙哑,有着一股子无法形容的穿透力……
听在耳中,就像是有着千百只小手,在齐齐抚摸着心尖尖。
这是天生的歌者。
老天爷追着喂饭吃那种。
更别说音感,音准,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
依稀有着红遍亚洲的某位歌姬几分风采。
陈平扪心自问,有过专业级卖唱讨生活的经验的自己,真唱起来,也比不上这家伙的本能天赋。
他头一次,对身边这位小跟班儿的身世有了怀疑。
没人能生而知之,小家伙到底什么来头?又如何会沦落至此?
其余几人,虽然不错,算是在正常范畴了。
小桌子、小凳子因为声音尖锐高亢,难辨男女,占了一个新奇。
左断手声音雄浑,中气十足,只是“哦、啊”和声,算是过得去。
总的来说,表演很成功,日子有了盼头。
不用去考虑以后会怎样,先把当前的日子过好。
陈平安排着小桌子、小凳子去找房子;花脸儿去买几身干净衣服;再让左断手去药铺和饭店。
填饱肚子是大事,土地庙显然不太适合再住人。
挣钱了,不吃点好的庆祝一下乔迁之喜,不是个事。
还有,腿伤没药真不行。
伤筋动骨一百天……修为境界进步之后,这腿伤可能会好得快点,也快不到哪去,还是得用药。
伤药药方,陈平记得一些,照方抓药就是。
甚至不用劳烦医馆大夫。
这事得抓紧,否则,很可能彻底留个残疾,到时真的坐实了“瘸子”之名,就不怎么好了。
本来还担心银钱不够用。
结果,陈平发现,这时候的银子比想象中还值钱。
买来肉食和包子,只花了三百文,半两不到,一大堆。
买药花了一两三钱。
这个有点小贵,主要是活血通筋的补药,不算便宜。
五套粗布衣物,只花了不到一两。
租房子,本来以为是大头,一问才知,那位准备进京赶考朋友的书生,竟然只收了二两银,直接就租一年。
而且,还是带院子、带厨房的两间房。
也不知是葵花兄弟两人的交际能力够强,还是因为那书生听过他们唱曲,所以给了优惠?
总共六两多银钱,竟然还剩下一两有余……
些许小事自然不用多提。
当务之急,还是清洁问题。
陈平实在是有些忍不住身上的痒意,他什么时候有过身上虱子一堆堆的体验……
左断手可以不讲究,时不时的抓几只咬着吃,就当加个餐,他属实做不到啊。
先前危险临头,时刻崩紧一根弦,还不觉得怎样。
如今松了一口气,就觉得哪哪都不舒服,恨不得把身上一层皮全都刮掉。
不过说来奇怪。
几人之中,花脸儿的脸虽然最脏,身上却是最干净的。
没什么臭味。
许是因为小孩子身体,不会分泌那么多污垢吧。
陈平看了看个头最矮的花脸儿,心里这样想。
“先烧水,赶紧都洗个澡,臭死我了都。”
陈平闻了闻自己的腋窝,差点没被薰死。重重摁死两只爬到脖子上的虱子,叹气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