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雨宁:“巴马喜欢吃鱼,不吃香菜,香菜要挑出来……”
巴马见席严掀睫毛的动静,连忙端着碗站了起来,从毛雨宁手里抢过了香菜,塞进嘴里,狼吞虎咽的摆手:“不不不用挑,我都喜欢,都喜欢。”
毛雨宁停顿了几秒,又拿着筷子给波朗夹了一根烤鸡腿,一边开口:“来,你最喜欢的大鸡腿。”
波朗连忙站起来,在毛雨宁把那根鸡腿夹起来之前,夹了一块鸡翅尖,笑呵呵道:“毛毛,你记错了,我最喜欢的是鸡翅尖,鸡翅尖,鸡腿给你吃。”
毛雨宁盯着他看了几秒,又看向席严。
席严在吃饭。
他的五官又冷又硬,只是眼睛太漂亮,红唇白肤,像极了古书上描述的翩翩玉公子,双手的长袖高高挽起,捧着碗筷,动作慢条斯理。
见她看过来,那双漂亮的眼睛,泛着水色一样轻柔,无声无息,却有神祇动情的温柔。
毛雨宁收回视线,给威驰夹了一只牛肉丸:“威驰,尝尝我们小区做的牛肉丸,挺正宗,一口下去,满嘴牛肉灌汤味。”
威驰猛的起身,拿起勺子,勺了一碗汤,之后端起碗,咕噜噜的喝汤,放下碗后,他才舔着唇开口:“果然正宗,汤水都是浓郁的牛肉味。”
毛雨宁:“……”
有了三位兄弟的前车之鉴,哈特聪明的端起碗,两耳不闻餐桌声,埋头只干碗中饭。
毛雨宁看了一眼手里的牛肉丸,她不吃肉,想着塞谁碗里,却见他们四个都是避恐不及的态度,干脆塞进席严碗里。
席严说了一声谢谢,塞进嘴里,一口一个牛肉丸。
毛雨宁注意到他们什么都吃,倒不是只喝汤,隐约明白过来,是不敢吃她夹的菜?
吃完饭后,巴马他们原本准备打道回府,结果看到席严重新戴上围裙,准备收拾餐桌,连忙蜂拥而上,抢着收拾碗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