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金三两不是个眼高于顶,目中无人的主,赵让也略微端正了态度。
没人不喜欢和敞亮的人打交道,即便敞亮的人有时候看上去有些傻里傻气的,但这样的人却有种与生俱来的魅力。
“咱们这一趟镖,就是护送白鹤山的这几位道爷去西域买货。只要带的银子不丢,道爷无恙,就算是成了,其他的都和咱们没有干系!”
赵让点头应允,说道:
“我接这活儿说到底也是为了银子,然后顺道能去西域看看光景。一切都听总镖头差遣。”
金三两听赵让如此说,心下松了口气。
在他眼里像赵让这样的江湖客都有些臭毛病,有的好色,有的好酒,还有的专爱管不平事。
这些毛病放在平时也不算什么,就连金三两自己在闲来无事时,也喜欢搂着姑娘喝几杯。但若是在行镖时仍不收敛,说不得就会变成一根暗刺,牵一发而动全身。
递给赵让一件杏黄色的马甲后,金三两便开始做出发前最后的准备。
马甲上照例也写着“金钟”二字,不过字体却和旗子上的不同,是标准的正楷。正下方还画着一座大钟,看上去很是威严。
在绿林中,“金钟”二字便是最好的过路牌。识字的看字,不识字的看画,都能认得出来。
更何况其他镖局开路的趟子手是敲锣,而金钟则是敲钟。虽说有些不吉利,但经年日久,却也成了独一份的例外,极具辨识度。
那些山贼马匪,大老远听到钟声,就知是金钟镖局的镖到了,便不会动什么心思。
把马甲套在身上后,赵让看金三两正把箱子一口一口的打开,将里面的银两重新清点清楚,再合上盖子,贴上两条金钟镖局的封条。
这是个极耗时间的活儿,金三两和两名道士足足用了半个时辰才将马车上的银子彻底清点清楚。
“道爷,咱们可以出发了!”
金三两朝一名颇具威严的中年道士说道。
道士双目微合,正在打坐,闻言只微微颔首,算是做了回答。
金三两见状,立马转过身来,挥出一拳砸在两位趟子手扛着的金钟上。
“嗡……”
钟声长鸣响彻整个阳关。
随着金三两雄浑的一嗓子“起镖”,整个队伍开始缓缓向前。
赵让虽然穿了金钟镖局的马甲,但终究不是镖局的人,所以被安排在最前面,仅次于开路的趟子手。
这个位置看着风光,身后呼呼啦啦的跟着一大队人马,但实则最为危险。
一旦前来劫镖的悍匪,赵让便是首当其冲。
这也怪不得金三两刻意如此,因为像赵让这样临时雇佣的江湖客本就是用来拼命的,不然这钱岂不是白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