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双重性格,总好比魂飞魄散来得强吧。林逸可是听师父说过,做了阴神,就得多做好事,累积阴德。
阴德累积的越多,对他今后的发展际遇越有好处,还会让子孙受益。谁愿意过那种惊心动魄的日子呢?
平步青云,顺风顺水不好么?
尤其还能让子孙受益,就算事情多了点,麻烦了点,林逸还是愿意去做的。
后来在绿依和其他基层无常的帮忙下,林逸集齐了几位受害女性的魂魄,果然,因为极致的惊吓和恐怖,再加上凶手过份残忍的shā • rén手段,这些普通的女孩子,无不吓得魂魄不齐,有一个甚至只剩下一魂一魄,残得不能再残了。
好在,还可以把四个魂魄合在一起,饶是如此,也还少了一魄。不过老曹说少了一魄影响不大,大不了投胎转世后,多少会影响点智力,只能做个普通人。但做普通人也比当个无意识的孤魂野鬼来得强吧?
因为受害者魂魄不齐,神智不清,都没能问出凶手的线索,幸好有附近的鬼魂看到了凶手的面貌。
“凶手大概四十岁左右,先是拿锤子把小姑娘四肢敲碎,还给小姑娘注she不知名的液体,小姑娘就全程保持着清醒,凶手还拿出一把小巧的刀,这刀可锋利了,一刀一刀地割着受害者的皮肉,好可怕啊,凶手全身都是浓浓的煞气,我一只小有法力的鬼,都不敢近身,只能躲得远远的。”
这只鬼至今还心有余悸,人类怕鬼,可有些人,比鬼还要可怕啊。
林逸也被凶手残忍的手段给震惊了,光想像受害者当时的惨烈状况,就全身不得劲,赶紧问这只老鬼:“凶手为什么要对小姑娘下手?凶手长什么样?”
老鬼说:“不清楚,我只记得,小姑娘穿着一身红裙子,可好看了。我们身为鬼,天生对红色敏感,都不敢靠得太近。凶手太残忍了太可怕了,我也没瞧清楚,只知道中等个儿,短头发,戴着眼镜,眼镜还是金边的,看起斯斯文文的模样,穿着皮鞋,那把小刀使得特别溜,一看就是长期玩刀的。”
长期玩刀?林逸摸着下巴,什么职业会长期玩刀呢?
老曹对这些没兴趣,听了个大概就翻着白眼道:“凶手自有阳间的警察负责,你wǒ • cāo哪门子闲心?走了走了。”
绿依也打了个哈欠道:“就是,该做的我们都做了,我是恶鬼帮,可不是正义使者。我也走了啊。最近西城那个老大居然妄想挑衅我恶鬼帮,索性把他给灭了,把西城地盘也归拢过来。”
绿依建立的猛鬼组织,虽未统领全京城,却也是一方霸主极别。尤其是李勇,那可是实打实的鬼王级别。
当绿依洋洋得意地显摆自己的成就时,却被林逸泼了一盆冷水。
“还想统领整个阴间?行呀,等你统一阴间后,也就是你的灭亡之时。到时候,为父会亲自带邻阴兵鬼将来剿灭你。”林逸冷冷地说。
绿依不解:“为什么啊?我要是能一统阴间,对您老人家也是有好处的呀。”
林逸毫不留情地戳破她的美梦:“想得倒是美呢。真要有那么一天,我也得完蛋。在我完蛋之前,你是第一个被捉拿下地狱的。还是永不超生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