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玉从惊魂失魄中淡定过来,他看着眼前的这个胡人男子,年龄不大,线条粗犷、披散着头发,小眼睛,粗糙的紫红的面皮。
比玉三人都觉得对他有几分相识,却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这时,路边人群中走过一个人来,对比玉笑道:“施公子受惊了。”
比玉一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奴隶贩子刘三麻子,那个年轻的胡人男子就是几个月前在洛阳大市上见过的那个匈奴奴。作为豪门公子,对于一个下等奴隶记忆当然不会有多深刻,而阿妙、阿妍作为女孩子,对陌生男子也不便多看几眼,所以他们对这个匈奴奴都想不起来,但是这个匈奴奴却记住了比玉三人,尤其是对阿妙,记忆犹新。
“我没事,只是虚惊一场。”比玉看着刘三麻子及从地上站起来的那个少年胡人,问道,“怎么,这个胡奴还没出手啊?”
刘三麻子囧了一下,道:“呃,前一阵子跟胡人打仗,奴隶出不了手,没办法,白养了这小子好几个月。”
比玉听了笑道:“你的这个奴隶我要了,他刚刚救了我的侍婢,我正要感谢他呢。我上次听你说,他身手矫健、车马娴熟,我正缺一个好御夫,就让他做我的御夫吧。”
刘三麻子冷笑了一声道:“实在是不巧啊,施大公子,上次奴隶不好出手的时候,我求着你要,情愿只收你一半的价钱,可你不要。而现在呢,边患平息了,胡人奴隶又抢手了,我的这个奴隶已经有主了,一个洛水南岸的买主。这不,趁着河水还没结冰,今天我就把他送过去。”
的确,鲜卑人被打败了,一切都恢复了正常,就连阿妙的头发也恢复了本来的黄色。
刘三麻子说毕,就领着这个匈奴少年走了。这个匈奴少年极不情愿,眼神渴望留下,不断地回头望着阿妙,阿妙并不看他,跟比玉、阿妍一起打道回府。
这个匈奴少年从看见阿妙的第一眼起就喜欢上她了,今天又近距离的身体接触,摸着她那柔软的身体,闻着她身上的香味,看着她娇羞的脸庞,他痴迷不已。这种痴迷令他产生一个念头,为了阿妙,他要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