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聆风,水——”
远水救不了近火,莫聆风当即展现出智慧,抄起没有烧着的那一头,冲至门口,丢到空旷的院子里。
然后她扭头回到灶前,一鼓作气丢出去三四根,程廷还在心慌意乱之时,这一场大火的苗头已经让莫聆风掐灭了。
莫聆风拎起最后一根小柴,颠颠地走出去,顺手一扔,正巧此时邬瑾从门外进来,手里拎着一把鱼锁,那柴火落在地上,腾起无数黑灰,扑了他满身满脸。
邬瑾抹了把脸,一扭头就看到了满头细汗的莫聆风。
莫聆风在厨房里吃红薯、烤火、救火,不大的功夫,忙的不可开交,额上碎发都贴在了脑门上,面上两团火红颜色,嘴唇上还站着一点黑灰,神情有些慌、有些怯。
她响亮而喜悦的叫了一声:“邬瑾!”
然而叫过之后,她忽然想起邬瑾和莫家决裂了,因此蔫头耷脑地退后一步,退回程廷身边去。
这一退,邬瑾就忍不住向前,一直走到厨房门口,想看看他出去换把锁的功夫,这是在干什么。
一边走他一边漠然,不许自己动任何感情,心想:“他们兄妹一体,一个用计,另一个也用计,无非是要把自己网罗回他们的身边去,好继续做他们棋盘上的旗子。”
想到这里,他心里摇曳的火苗顺势熄灭,还冒出一股寒气。
抬头看了看灶前那片狼藉,他放下鱼锁,再揭开锅盖一看,里边煮干了水,那一条干巴肉已经贴着锅边,烧出了一层黑壳。
深吸一口气,他盖上锅盖,又看到锅盖旁还有一条大羊腿,然后冲着程廷道:“你以后来,不必带东西,也不要进厨房,万一把这灶台崩了,我还得找人垒。”
程廷挠头,也想起自己战绩赫赫,伸手揽过莫聆风,在她肩膀上一拍:“这是我的朋友莫聆风,介绍给你认识认识,听到你搬家的消息,小爷很高兴,特意带上朋友来为你庆贺,你不会赶我们出去吧。”
邬瑾愣住,站了片刻,看程廷得意的冲莫聆风挤眉弄眼,而莫聆风竟然也冲着程廷咧嘴一笑,站在一起,倒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一小对。
他心里顿时涌上来一股酸气,把好不容易凝结出来的那股寒气都冲散了——原本莫聆风和他还亲近些,好嘛,现在程廷倒是吃香了!
三个人,他成了边角料!
他从鼻子里笑出一道寒气,心胸骤然狭窄的和王景华一样:“不赶。”
他立刻意识到自己做的不对,但不知怎么,两只手不受自己的管控,分花拂柳似的把并在一起的两个人分开,从二人之中穿了过去,把那块炖的稀烂兼烧焦的干巴肉盛出来,刷锅烧水,又在灶孔前蹲下,用火箸去里面挖红薯。
红薯又挖出来三个,他使劲一拍灰尘,拿个碗装了放在盘子上,又抓出来许多炒瓜子和三块白饴糖,对程廷和他的朋友道:“屋子里有火,去屋子里坐。”
三个人走去东厢房隔间,人还没坐下,程廷一伸手,抹了一把莫聆风的额发:“咱们两个一样怕热,邬瑾还好,不大出汗。”
邬瑾被排除在怕热之外,暗暗的又气了个倒仰,心想:“我顶着西北风走回来,冻成了个青萝卜,去哪里出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