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虚礼,两个人埋头苦吃,将满桌子饭菜吃了个七七八八,才放下筷子,以茶水漱口,出了隔间。
捧着肚子,程廷坐在椅子里,感觉十分安宁:“我娘去许家提亲了,和聆风说的一样,惠然姐姐没答应。”
他有点伤心,但是伤心的有限,因为早有预料,所以很快就缓过了劲,连同那份感情也像是缓过了劲,变得淡淡的——仿佛炽热之心随着在码头上奔跑的那股劲淌了出去,他泄了气,不再为此满地打滚,喝的烂醉如泥了。
他也感到奇怪,从前也是他一个人登台唱戏,却是劲头满满,现在也还是一个人唱戏,为何就疲惫地唱不下去了?
他看着自己折进来的那枝桂花,由着自己的人生大事,忽然想起来两位挚友的大事。
“聆风今年十六了,你们.你要入赘吗?”
邬瑾摇头:“她不会要一个奴隶似的夫君。”
程廷好奇:“那她要什么?”
邬瑾喝了口茶:“她要一个头脑聪明的幕僚,一个忠心耿耿的属下,一个有手腕的同伴,以及一个可以四面斡旋的朝官,
如果你姑父还清醒,赵先生也还活着,他们也不会愿意让我在此时和莫聆风成亲,无论我是不是入赘。”
“为何?”
“因为聆风是他们养的猛兽,在最应该张牙舞爪之际,绝不能囿于感情。”
程廷听着,没太听明白,但是隐隐感觉这二人前途坎坷,说不出话来。
半晌后,他才问:“你要等到她长大?若是她改变心意,你又怎么办?”
邬瑾笑道:“两块石头,有什么好改变的。”
程廷听了这话,愣了一愣,感觉这话平平淡淡的,而且是脱口而出,但是有种特别的深情,仿佛是彼此心意相通,无需多言。
他们太聪明了,剔除感情之外的权利、地位、财富、样貌,只寻求那一点心有灵犀,因此而变得很“笨”,笨的固执。
程廷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把自己满身的疲惫抻出去:“走,咱们去牵狗,带狗玩去。”
邬瑾站起来,从屏风上取下鹤氅,伸手穿上,收拾了桌案上的东西,和程廷一同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