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就像猛兽在缓缓地接近自己的猎物。
猎物们犹不自知,还在那里嬉戏吃草,而猛兽们却在缓缓地接近,接近到自己可以一击必杀的距离,才会发起致命的一击。
夜晚的草原视线并不好,一百米之外的东西也看不大真切。
汉人的哨兵仿佛察觉到了一丝丝的异样,朝着赵充国这边看了过来。
哨兵手搭着眼睛上方,使劲睁大了眼睛,想要看清楚远处黑乎乎的一团是什么东西。
怎奈自己的火堆干扰的他的视线。
这个汉人便离开火堆走了几步,想要借着月光看清楚。
赵充国见对方已经有所察觉,当即立断:“冲!”
方才还静若处子,忽然就动若脱兔。
一行人发起了冲锋。
骤然间,马蹄声响起,再傻的人也知道怎么回事了。
不用哨兵呼喊,刚刚卧倒的汉人立马都蹦了起来,举着马鞍就去找马。
匈奴人善战,说得不仅仅是性格,还有生活习惯。
匈奴人没有板凳,直接在草地上乱坐也不舒服,于是乎就随身携带着马鞍,走到哪里带到哪里。
于是,当战争来临的时候,他们都可以瞬间完成战斗准备。
这几个汉人每日里跟匈奴人生活在一起,多少还是学了些有用的本事。
不过都没用,他们面对的是赵充国。
马鞍刚刚放到了马背上,一轮箭雨就飞了过来。
有人倒地,有人咬着牙扛着箭雨上了马。
紧接着赵充国和罗杰夫高举着大刀就冲了进来。
毫无抵抗力的汉人,只一瞬间就被杀穿了过去。
赵充国率人透阵而出,在前面缓缓地调整着方向,打算再冲一次。
营地里还有十几个汉人健康地骑在了马上,准备逃跑。
不是他们有多厉害,而是赵充国没来得及杀他们。
“一个不留,冲!”
赵充国一声令下,再次发动了冲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