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汉军在霍去病和罗杰夫的训练之下,堪称天下最精锐的部队,集结速度大大超出马括预料。
部下这么给力,当领导的当然也不能拖后退。
这次作战目标很明确,就是长途奔袭,突击作战为主,不需要准备粮草。
留下足够的人马留守大本营,剩下的人全部轻装出发,只携带单兵口粮。一人三马,超级豪华的配置。
马括正要出发,只见远处一人一马,银盔银甲远远驰来。
看样子不是敌人,马括搭起手遮住眼睛看了看,来人带着头盔,没瞧出来是谁。
乐天也不在,马括也没人问。
等到那人走近,直接翻身下马,朝着马括跪地行礼:“少当家,这次出征带上我吧。”
马括听着声音有些熟悉,问道:“你是?”能喊自己一声少东家,肯定不是外人。来人的身份马括很好奇。
那人抬起头一掀头盔,道:“少东家,是我啊,赵云!”
“哈哈!”马括仰头大笑:“来的好!好兆头!”没人能理解马括口中的好兆头是什么。
“有子龙镶助,何愁匈奴不破!”马括笑道:“就在我帐下任个军侯吧!”
“喏!”
赵云喜滋滋地起身上马,跟在了马括身后。
大军浩浩荡荡地出发,马括就在路上作着部署,也对大家互相引荐。
“敕濮是个小部落,咱们的作战目标也很简单。”马括边走边介绍:“一鼓而下,杀鸡给猴看。仗打赢很简单,但是还不够!我们一定要打得干净利落,打出气势,打出我大汉军威,让后面的人生不出抵抗之心!让他们见到我们就闻风丧胆,望风而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