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用了几天时间,总算是把地里的事情理顺畅了,干活的人每天都在增加。
他们记性好,虽然做不到过目不忘,但是多在地里待几天,也能记个大概。
李长强在第三天就托人送了回信,他果然愿意过来,并且对两人表示了强烈的感激。
不过镇上的农庄一时半会儿的,也不好交给其他人,估计还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来县城。
至于交给谁,李长辉没有具体过问,自从他们把镇上的葡萄树移栽到县城之后,那边的田地对他们来说,其实也不是特别重要了。
而他们每天在清点好干活的人之后,李长辉就会去山上打猎。
抓兔子是必须的,最好还有野鸡,因为是抓活的,所以收获并不大,但连续几天下来,也就差不多了。
林禾也在忙,不过不是全忙地里的,也没有像之前那样每天早出晚归的干活了。
她这几天还要忙着做吃的。
孩子们每天回来都找吃的,偶尔饭没做好,就喝两碗水垫肚子,虽然不常这样,但看着也可怜。
林禾也给他们拿过钱,下午回来的时候,可以买点吃的,结果居然不愿意,说什么想吃家里的。
没法子,林禾就开始琢磨,弄点可以存放的小零食。
这天气越来越热了,过几天就可以做冷饮了,现在嘛,她在准备做香辣肉丝。
今天中午下了一场雨,李长辉也早早从山上回来了,正好有一只不小心猎杀的兔子,林禾就让他收拾出来。
处理好的兔子,直接冷水下锅,加入葱姜酒去腥,大火煮开,撇去浮沫,然后煮熟。
捞起过凉水洗干净,用干净的帕子擦干水分,再把肉一条条撕下来,撕得很细,只要很肥嫩的肉,不好撕的就留在上面,晚上剁成小块,用辣椒炒着吃。
撕下来的兔子肉,用了一点盐和烤肉的香料腌制,半个时辰就够了,腌制好了,起锅烧油。
腌好的兔肉丝,一点点的下到油锅里,本来就是煮熟的肉,下油锅滚个几遍,炸干水分就可以捞起来了。
一只兔子肉,炸出来居然也有小半盆,林禾尝了一根,又香又酥,很好吃。
想到家里好几个喜欢吃辣椒的,还特意分出一半来,撒上辣椒粉,果然更好吃了。
正好李长辉满头大汗的从灶膛后站起来,林禾连忙夹了一点:“辉哥你来尝尝,味道怎么样?”
是加了辣椒的兔肉丝。
李长辉就着林禾的动作,低头吃掉她投喂的兔子肉,随即夸赞:“不错,这就是你说的,可以放几天的兔子肉?”
“这水分都干了,还是油炸的,两三天肯定没问题,不过就家里那几个吞金兽,这么点吃的,最多两天就没了。”
说到最后,很是无奈的叹气,虽然她确实挺喜欢折腾这些小零嘴,可大热天的,她热,李长辉帮忙烧火更热。
就这么一只兔子,弄得两人都是汗流浃背,衣服也全都被汗水浸湿了。
额头被衣袖扫过,两滴差点进入眼睛里面的汗水被轻轻擦掉,李长辉一手端着吃的,一手拉着林禾。
“先出去歇歇,下次做这些的时候,提前准备点冰块。”
离开厨房,果然一下子就舒服了不少,林禾找了两个干净的小竹篮,把兔子肉分开放好,等下午孩子们回来的时候就可以吃了。
“辉哥,什么时候再猎一只羊回来呗,下次做羊肉干,也不用提前煮,不用油炸了,我弄别的,就是时间长了点的。”
油炸是最好的保存方式,再好好保存,短时间内肯定没问题。
当然,烘焙也是一样。
一些肉做羊肉干,一些炖着吃,剩下的卖掉,或者分给干活的人,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