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不喜欢徐太志了?”崔希楷说完这话,朴层桐才注意到桌头放着完好无损的徐太志专辑,他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李尹馨从汉城带过来的。
虽说他这趟纽约行的过程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做噩梦,但是他在李尹馨跟他分享’一步之遥’的时候,确确实实又看到这张专辑出现在李尹馨的购物袋里。
崔希楷点点头,毫不在意地说道。“不喜欢了,我的喜欢是有保质期的,过了期限,那就该扔了。”
牛奶会过期、披萨会过期、三文鱼也会过期,就连保鲜纸也会过期。
因此,在他心里,任何东西都有一个期限。过了就扔,不要有任何留恋。
“你的喜欢可真短啊”朴层桐眨了眨眼,回忆起崔希楷喜欢徐太志的时间,结果他发现这压根就不叫喜欢。
谁像崔希楷这样,喜欢一个明星就三个月,却营造出喜欢好几个年的感觉,让人不相信都不行。
说到底,这装还是崔希楷会装啊!
“一个明星而已,哪值得我花费时间。”说实话,崔希楷并没有喜欢徐太志。而是他听李尹馨说徐太志在汉城特别火,粉丝特别多,才动了想要倒买倒卖的心思。
只是他突然间想要徐太志的专辑,才会让别人以为他喜欢徐太志。
别人爱怎么以为就怎么以为呗,他是不会对此做出什么解释,实在是这点言论在他心里掀不起任何波澜。
“一个明星而已?万一你以后娶了一个明星当妻子呢?”朴层桐都有点搞不懂了,到底是崔希楷不喜欢徐太志呢,还是崔希楷跟其他上流人士一样瞧不起明星。
他觉得前者的概率比较大,要是后者,这小子应该不至于后来跑去当明星,还娶了一个爱豆。
“我有这么疯狂?”崔希楷冷笑着,他怎么可能跟明星有交集。
朴层桐耸了一下肩,笑着一脸神秘,这件事除了他没人知道,而且他也很想看看崔希楷是怎么被打脸的。
“谁知道呢,这地球是圆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