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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都是利益(3 / 4)

采访了一波之后,稍后媒体们的报道自然也不可能说好话了。

这个说:“面对林尘炮轰《飞龙归来》是烂片,梁友表示这只是林尘羡慕嫉妒狠。”

那个说:“梁友根本就懒得搭理林尘,甚至不配合林尘炒作。”

另一个就说:“戴军龙声称林尘只擅长炒作!”

还有说:“孙紫欣赏林尘,希望有合作的机会。”

……

反正媒体向来如此,能挑事的时候绝对不闲着。

魔都小王的真名叫做王大志,他并没有上大学,今年才29岁,一开始他是在魔都送外卖,一个月努力辛苦一点有一万多块钱,可是这个钱对于王大志来说根本什么都不够。

然后王大志平常喜欢看电影,看电视剧,最关键的是他的文字还是相当不错的,于是王大志就在微.博上注册了一个号,当时‘老王’这个梗还是略火的,为此,王大志就给自己弄了一个‘魔都小王’的IP。

从那个时候开始,王大志每一天都是写着影评,而且他并不是为了挣钱所写,他就是为了兴趣与爱好。

甚至看电影成了王大志人生中的一次仪式感。

他是这么想的。

在他看来,生活是自己的,自己可以穷点,可以累点,但是一定要过的稍稍有滋有味一些。

结果从第一条微.博开始,王大志就写了下来。

他17岁一个人来魔都闯荡,干过服务生,干过洗车工,干过学徒,干过清洁工,甚至差一点去当鸭,虽然很苦逼,但是这些都是人生阅历了。

20岁,王大志开始送外卖,开始写影评,这一写就坚持了6年。

从第一个粉丝开始,逐渐的王大志的粉丝越来越多。

然后26岁的时候王大志成功了,突然之间他积累的粉丝一下子井喷了,流量的时代也是到来了,在微.博的第一次流量的时候,王大志是没有跟上车,但是这一次,他跟上了。

他的微.博粉丝蹿升暂且不说,他的每一条微.博评论与点赞的都是数千,完全就是比一个二线的艺人还要多。

总的来说,王大志是真真正正的获得了收入的飞升,他再也不用送外卖了。

这一年,王大志光靠广告就挣了上百万,紧接着王大志又开通了订阅服务,又时不时的做广告,真真正正的实现了财务自由,后来,王大志身边很多大V都签约了营销公司,但是王大志没有签约。

一方面,他觉得签约了公司就不自由了,另外一方面,王大志认为一个人挺呆劲的。

他依旧收钱写影评,有的人穷过,受过苦,就对金钱有一种极度的渴望,甚至是变态,就像很多人三年不吃荤,到时候母猪也能塞貂蝉。

甚至曾经有人统计过,当一个人长期单身的情况下,那么有时候同性也能凑和的解决一下生理问题。

不止男女,基本上都是这样的,听说有些大学宿舍里就有一些为了兄弟们的幸福变身女装大佬,当然,此事略显恶心,是真是假咱也不知道。

大致就是这么形容一下,大家也别较真。

王大志这几年几乎什么广告都接,他穷怕了,所以他认为有钱就是爹,有钱可以会所玩嫩模,甚至钱多一些还可以有明星来那么一下。

没钱,谁屌你?

但是王大志是小心翼翼的树立自己的人设不崩塌的,几年的工作生涯,他见了太多人,在酒店打扫卫生的时候,他见到了偷情的女人一边和情夫卿卿我我,一边则是和老公打着电话。

在医院当保洁的时候,王大志见过临死的老人到死也要坑女儿一把,因为他一辈子重男轻女,治病都是女儿花钱暂且不说,他甚至是在临死的时候让所有的人都叫到了跟前,告诉大家女儿还欠他十万。

你说摊上这样的父亲,你能咋样?

除此之外,在餐馆的时候,王大志看见了后厨那脏的啊,甚至洗碗的都是用脚洗,但是你能咋地?

至于其它几个地方就不说了。

总之王大志见识了人性的恶,同时这就是一个互害型的社会,底层大家都自己害自己。

中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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