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颠簸着没多会,刚才还嘴硬的墨菲,靠在我的肩膀上沉沉的睡去。
迷迷糊糊了三个多小时,车子到地方,墨菲满脸幽怨的付账。
我伸了个懒腰上楼,给胡老大和丁磊打电话,约好晚上八点钟,在午子山的墓穴甬道口见面。
整个下午,我和墨菲都在收拾下墓的包裹。
两个
装的满满的登山背包,里头装着各式各样的工具,算是消耗空了我的家底。
七点半,车子准时到达山下。
登山的过程中,墨菲苦着脸道:「你丫是往包里放了俩铅球吗?」
我伸出手,「如果觉得重,把里面的那捆钢丝绳给我。」
一路抱怨的墨菲,这会儿反倒是有些不好意思,「用不着,我自己能行。」
到达墓穴入口的位置,我看到两辆卡车外,停着一百多号人。
营地外头可以做饭,里头防水棚遮着发讯台。
胡老大和丁磊看见我们,赶忙大步流星的赶过来。
「诸葛先生,墨小姐,欢迎欢迎啊!」
「今天晚上下墓,全得仰仗着你们。」
目光环视四周,皱眉询问:「你们两个,是哪条道上的?」
胡老大哈哈大笑,「我哪条道上的也不是,就是个古董贩子,跟着丁老弟混口饭吃,顺便提供一些人手资源。」
丁磊拍了拍胸脯,颇有些小自豪,「鄙人不才,搬山道人世家,在盗墓上算有些造诣。」
我拱了拱手,「待会儿下墓,望诸位勠力同心。」
搬山道人,说白了就一群土匪,我顶瞧不上这种人。
盗墓已经是让人看不起的职业,但盗墓贼的摸金校尉、发丘中朗将等,都瞧不上搬山道人。
搬山道人,属于懂得一点盗墓知识,靠着蛮力直掘坟墓,或者炸药爆破等等。
他们得知有墓穴后,通常是一拥而上,把能拿的全拿走,留下一片狼藉。
没有墓穴可以挖掘时,就伙同上百人打家劫舍,假扮成道士各处流亡。
因为他们破坏力极强,且容易打扮成道士打家劫舍,被称为‘搬山道人。
丁磊有些忐忑问:「诸葛先生,温庭芳那边……」
「放心吧。我已经把他给全方位监视,一旦有风吹草动,我第一个知道。」
丁磊紧张的了脸色缓和许多,「呵呵,要不怎么说是诸葛先生呢,本事就是大。」
我没有理会丁磊的彩虹屁。
「人都齐了,为什么还不下墓。」
丁磊嘿嘿一笑,神秘兮兮的道:「诸葛先生别着急,我准备的大宝贝还没到呢。」
说话的功夫,一辆板车被推上山脊。
工人从车上搬下两个木箱,「大哥,两条狗儿给你带来了!」
箱子打开,里头是穿着破衣烂衫,戴着手铐脚镣的一对年轻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