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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四章 离开小区(2 / 4)

这栋楼与其他楼不同之处在于这栋楼没有完全建设好,属于烂尾楼。

其他的几栋楼,都建设完好。

所以这里的房间,都十分简陋,没有门窗。

墙壁也没有刷漆,都是水泥墙壁。

地板同样如此。

随着江临仙来到顶楼,发现有一个巨大的圆形蓄水池。

很明显是后面特地建造的。

不过这个蓄水池里面,没有水,只有血。

而且还是黑血。

此刻,在水池的上方,一名赤裸着身子的鬼物被周围密集的血管绑在半空中。

几根血管扎进了他的体内,正在不停地抽血。

他身上也被伤口的黑血弄得全身都是。

一滴滴黑血,沿着他悬空的脚趾,滴落在蓄水池里面。

在旁边,身穿西装的高大挺拔男人看着这一切,而远处的铁笼里面,还囚禁着一名小孩。

那应该就是司机的孩子。

「欢迎欢迎。」西装男转过身子,露出澹澹的微笑。

他正是星烛娱乐公司的总经理,刘锦华。

江临仙看着眼前天灾级的人类,再看了看他身后的满是黑血的水池,脸色严肃的问道:「你这么大费周章的绑架司机妻子与孩子,不会就是简单的想杀我吧?」

「呵呵。」刘锦华突然笑道:「当然不是。」

「你还没有资格令我如此对待。」

他目光斜视的看着满池的血液,说道:「我的目标一直很明确。」

「杀赵思妍。」

「杀你只是顺带的。」

「不过赵思妍似乎很在乎你。所以我就想用你来引诱一下,没想到效果出奇的好。」

江临仙抽出魂殇鬼棒,认真说道:「还记得我上次给你说的吗?」

「在见你,我必杀你!」

「口气不小。」刘锦华说道:「别忘记了,你和我都是人类。」

「咱们都有复活的道具。」

【叮!重要提示,杀了他养的鬼物,他必死!】

【刘锦华与鬼物的关系,是共存,他的实力,其实全部来自鬼物】

那只眼球?

江临仙听见提示音,开口问道。

【是的】

不是杀不死吗?

江临仙郁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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