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望就是这么来的。
当初斯蒂芬妮女伯爵之所以被誉为“穿裙子的骑士”,说白了就是大方撒币。
名声这东西,说有用也有用。
说没用也没用。
对洛萨这种有志于开疆拓土,攻略西奈,甚至是埃及粮仓的一方公侯,名声自然是至关重要的。
有了名声,他振臂一挥,就能从王国,召唤来大批心怀建功立业的骑士们免费为他效命——战后,也只需分封给他们洛萨无暇控制的领土作为报酬即可。
名声,还跟威望挂钩,如果名声不重要,哪来的前赴后继,参与东征的君主呢?
他们糜费良多,甘冒破产的风险,不远千里,远征这片所谓的“圣地”,打下的疆土也不可能纳入自己的统治,又是为了什么?
不就是“威望”二字吗,有威望,封臣对你就更信服,统治就越稳固,你就是变着花样横征暴敛,都没人敢扯旗造反。
吟游诗人在场上来回巡曳,跳着舞,弹奏鲁特琴,其中不少,甚至在跟一些多情的贵妇眉目传情,或许宴会途中,就会溜到马厩,谷仓里进行一番体液交流。
而她们的丈夫也对此并不在意,热火朝天地跟同僚们饮酒打牌。
也有人并不热衷于昆特牌这种时下流行的娱乐和社交模式,聚在一起喝酒吃肉,谈天说地。
“在我的领地里,前段时间来了一个怪人,他每天藏在自己的小屋里,离群索居,只是时不时出来向村民购买些食物。”
“有人曾看到他在墓地里出没,捡拾人骨,我也不敢确定这一切是真是假。”
“那可是你的领地,伙计!”
“就是,你的胆子实在是太小了。”
“但那可能真的是一个邪恶巫师,兄弟,我们都该知道,在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伙我们招惹不起的人,比如施法者,也比如伯爵大人。”
人们一阵沉默。
不是谁都喜欢,或是尊崇自己头上这个新领主的,最起码不全是。
认为洛萨只不过是走了狗屎运,得到了女巫投效,才平步青云的大有人在。
说起洛萨“狼人杀手”和“屠龙者”名头,他们则会满脸不屑地咂咂嘴,道:“我有女巫投效的话,我也行。”
就像亚瑟王与湖中仙女的传说,有人认为是亚瑟王的英雄气概征服了湖女,也有人说,是湖中仙女赐予的神剑,成就了亚瑟。
当然,他们就算心中这么想,也绝对不会说出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