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两人的感晴一直都很好,王博在读专二的时候就和缪舒琳结了婚。
因为缪舒琳才18岁,因此还不够法定的结婚年龄,所以就没有领结婚证。
只是在双方的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摆了几桌酒席。
两人结婚的第2年,缪舒琳生下了一个女儿。
后来因为在老家工资很低,
王博在毕业后便找了钱塘府东乌郡的工作,
而缪舒琳则选择在家里带娃。
去了东乌之后,王博找了一家电子厂坐办公室。
那个时候大专还是很值钱的,比现在的本科生可好多了。
刚开始的时候,他因为勤奋,每个月的工资也不少。
每一次发了工资之后,他就会留下几百元作为生活费,剩下的全部给老婆孩子打回去了。
可是几个月之后,王博便和工业园区几家公司同样坐办公室的几个人都给混熟了,
工作不忙的时候,这几个所谓的文化人,就带他一起去附近的麻将馆里去打牌,
说是让他放松放松,就这样一向老实巴交的王博就沾染上了dǔ • bó的恶习,后来工资也不再每个月如数的上交老婆了。
每次缪舒琳问他要钱,他就会找各种理由推说工资没有发到位。
长久下来不行啊,缪舒琳在家里带了一年的孩子之后,便将孩子交给了公婆。
自己也去东乌打工去了,他先在王博的工厂里干了一段时间,再后来又去了隔壁的服装厂去学做解纱。
来到东乌郡之后,她才渐渐的知道了丈夫为什么每个月不再给他们寄钱的原因了。
那天工厂里发了工资,缪舒琳便把自己的工资拿出一部分来寄给了婆婆。
又让王博把他的工资也拿出来,她去存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