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在干什么啊?”朱文奎好奇地问。
“那是弗拉霍斯老爷,米海尔·弗拉霍斯。”郭康看起来认得那人,笑道:“是个全城都有名的吝啬的老家伙,将来你肯定会认识他的。”
小小的闹剧很快过去,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穿着重甲的步兵们进入了广场。
为首的小方阵,所有人都穿着厚实的札甲,外面还套了胸板,背后披着和团长一样的大红披风。很多铠甲件上都有损伤的痕迹,士兵们则十分自豪地把那些划痕、孔洞和烟熏的黑斑展示出来。
众人簇拥着一面大旗,那旗帜就是个简单的白布,上面寥寥几笔,画了个桶。旗帜已经残缺,有一角被烧毁。中央偏上的位置,还破了两个孔洞。
“这是他们的队旗?”朱文奎问:“那个图案怎么和桶一样,是什么寓意么?”
“那确实就是个桶。”郭康点点头:“这是‘巴西尔之锤’的第一大队,负责平时监制和管理火药。作战的时候,他们特别喜欢挖坑道,然后用成堆的火药桶直接爆破城墙。所以其他人都叫他们‘酒桶小子’。”
“这些人可不简单。团里有将近一半的兵卒,都是长期留任的士官。其他人则和普通战团一样轮换。但和其他战团不同的是,他们没有所属的军府,也就是说没有征兵地。他们征募的对象,是整个汗国的士兵。”
“这样轮换,也是为了培养其他部队的人才,让别的战团在需要的时候,也能用上他们的经验和技术。”
“怪不得铠甲这么厚实。这都是先登、陷阵的勇士啊。”朱文奎感慨道。
“按我们的规矩,一座五十人驻守的城堡,攻下来就算一百个首级,里面有甲士就另算。500人防御的大要塞,攻下来就算两千个首级。这回他们一路炸塌二十多座大小堡垒,一大半的战功都是这点人拿的。”郭康笑着摇摇头:“其他人都有点不服气了。我听说,各个军团也都想组织自己的爆破队呢。”
“还有这种事情……”小让娜也有些意外:“我以为火器攻城就是指大炮炮击。”
“炮击太慢了。”郭康摇摇头:“现在的火炮,效果还是不行。而且,我们攻城,目标不是城堡本身,而是需要快速打破敌人的堡垒封锁,攻入他们后方,迫使敌人主力出来,与我们在野外决战。”
“这种思路下,集中大量火药一起使用,快速摧毁堡垒,才是最重要的。小炮效果不足,普通攻城炮行动迟缓,巨型攻城炮则几近不可移动,只能在现场铸造。”
“相比而言,用火炮攻击,需要用炮弹砸很久。但直接凿墙脚、塞炸药,反而快了不少。”
“这种方法的上限也更高。”他解释起技术问题来:“哪怕中原式的厚重夯土墙,那种寻常火炮根本无可奈何的土山,都可以被火药爆破摧毁,何况这边薄得多的小城堡。我们只需要携带更轻便的普通火炮,压制敌人墙头的士兵和防御器械,然后大家开挖就行。”
“那守军如果一直在破坏地道呢?”小让娜问。
“爆破用的坑道,不像那种让人进城、或者挖塌城墙的地道,要求那么高。在有掩护的地方,靠近城墙直接开挖都可以。”郭康说:“西欧人虽然也会判断地道位置,通过各种技术拦截,但我们本来就不准备挖通,只要城墙下面凿个洞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