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酝偷偷一笑,恋人正经的模样看起来特别可爱。
为了能让自己和心上人都能尽快平常美味,郝酝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有了之前的练手,他的动作越来越熟练,甚至可以同时用两只手刷酱料,然后翻动肉片。
烧烤的乐趣就在于自然轻松的环境下,可以随意尝试不同的香料味道,哪怕烤糊了也是一种乐趣。
没有餐具,他们摘了几片又硬又宽厚的树叶当盘子,然后阿斯特洛用小刀削了几根树枝作为筷子——这两年来,阿斯特洛已经很习惯用筷子夹东西吃了。
这一习惯也在好运城流传开来,尤其是在需要外出狩猎的队伍当中特别流行,大家都觉得这比带上一套刀叉勺子要简便得多,而歌佩妮还极有创意的发明了一头是筷子,另外一头是勺子的“筷勺”,更增加了那些野外工作者的用餐质量。
如今的歌佩妮……谁还记得她曾经是个射手营的一员悍将?
“笑什么?”阿斯特洛看见郝酝莫名笑了起来,不由好奇地问。
“我在想歌佩妮。”郝酝如实回答。
阿斯特洛皱了皱眉,语气里有明显的醋意:“想她干什么?”
“咳,我没别的意思,我是说……我觉得歌佩妮现在的手艺比我好了,这算是青出于蓝了吧?”郝酝连忙道。
阿斯特洛正经地说:“不,我觉得还是领主的手艺更胜一筹。”想了想又加了句,“我并不是在恭维你,亲爱的。”
“……”郝酝僵硬地笑了下,要是没有后半句的话,他还会觉得很感动。
“领主?”阿斯特洛无辜地眨了眨眼睛。
“咳,没什么……”郝酝无奈地看着对方,心里既甜蜜又有些恼怒,最后他把一腔无法发泄的情绪都化为了食欲,将留给晚上吃的腌肉也拿出来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