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本意是刘辩自己孤身带着九名随从前去幽州,路上召唤出一名强者来作为奇袭策应,或者是密探的工作。
但如今带着貂蝉,看起来似乎却要比刘辩自己出行更加和谐一些,一名女眷,也给刘辩的队伍增加不少的柔和色彩,让这支队伍看起来更加自然。
自洛阳出发,刘辩一路上走走停停,一边欣赏三国时期的自然风貌,一边每过一个城镇,都会留意一下这些城镇的风土人情以及农商情况。
形成过了半月,刘辩终于进入幽州境内。
由于身边有原本是公孙瓒的白马义从的骑兵,刘辩于是直接写了一封书信,派遣其中一名白马义从先一步快马前去北平,给公孙瓒送信,而自己则依旧并不着急,慢悠悠的前行。
这一日,刘辩一行人正走在郊外的路上,前方却忽然扬起烟尘。
随即大批的马蹄声传入刘辩灵敏的耳朵。
“骑兵?”
刘辩皱了皱眉,随后从马车中钻出来。
“大人?”
队伍中的小队长转过头来,看向刘辩。
他名叫裴牧,字文云,各项素质,都是这除了赵云之外九名白马义从中最好的,其中武力值也已经达到了七十五的高度,智力也有七十五,统御和政治都算不上高,但带领这么一个小队也十分足够了。
与赵云一样,一开始被刘辩从白马义从的队伍中要出来,裴牧也心中并不舒服。
但时间一长,便也就好了一些,尤其是刘辩手下的待遇都不错,而且还似乎十分欣赏他们,尤其是还给了他一个小队长的职务,这让裴牧很满意。
比起那些普通的士兵,刘辩能够认可他是这除了赵云之外的其它九名白马义从中最强的人,他就已经有些满足了。
“前方有骑兵,怎么回事?”
刘辩朝前方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扬了扬头。
“骑兵?”
裴牧知道刘辩的实力,听到这种话当然不疑有它,直接转头向远方眺望,随后勒令车队停步,然后全员下马,都把耳朵贴向地面。
片刻之后,裴牧站直身子,看向刘辩满脸严肃。
“大人,恐怕是鲜卑骑兵!这种时节,应该是为了劫掠而来!他们劫掠的人马队伍一边不会很多,这次也大概在三五十骑左右,一般会袭击农人,掠夺粮食与牲畜。”
“鲜卑骑兵?”
刘辩眨眨眼睛,有些不明白为何裴牧仅仅凭借听马蹄声,便可以分辨出对方的身份。
裴牧显然也看出了刘辩的不解,当即解答道:
“大人,在下昔日曾是公孙太守账下的一名白马义从,最长打交道的,便是各种胡人骑兵,其中与鲜卑骑兵打过不少交到。”
“他们的骑马方式与我们略有不同,马匹的蹄铁也有所不同,故而马蹄声并不相同。只要了解,便可以听出其中差别。”
原来是这样。
刘辩默默点头,随后望向远方道:“鲜卑骑兵战力如何?你们几人能否应付?”
对方有三五十骑,刘辩仗着自己的实力,其实也并不将其放在眼里,毕竟如今已经是帝王练气术二层,又有玄铁剑在手,刘辩自认以一当百应该不成问题。
但这样做的代价,就是他会保护不住后面马车上的货物,以及车厢之中的貂蝉。
所以如果真的要打,那么身边的这几名骑士,就一定要发挥作用。
八人对上三五十人,刘辩本以为裴牧会有些犹豫,但却没想到裴牧半点没卡壳。
“大人,我们可以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