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夸大其词,对能够从兰若寺全身而退的狠人,郭北县的民众从来都是敬而远之。
被一众恶人忽悠得迷迷糊糊,饱读诗书、不信鬼神的宁采臣,直接背上行礼就出城往兰若寺方向而去。
道观之中,见证这经典一幕的李牧,什么事情都没有干。兰若寺之行是宁采臣的劫数,同样也是他的机缘所在。
幸好是在聊斋世界,要是搁大荒世界,恐怕古宙大帝还会以此为蓝本,大肆宣扬人鬼情未了。
费尽脑汁,李牧也没有发现人鬼之恋,对这方世界有什么好处,坏处倒是有一大堆。
不讲大道理,光谈现实问题。长期和鬼怪待在一起,在阴气侵染之下,英年早逝是必然的。
这种跨越种族的禁忌之恋,一旦传播开来,被主流社会认可,人族就要惨了。
搞不好世界秩序,都会进一步崩溃。人鬼结合想想都觉得刺激,谁知道会诞生什么怪物出来。
禁忌之恋,从来都是多悲剧。这种事情,李牧可不敢成人之美。
……
兰若寺中,刚刚打酒回来的燕赤霞,看得白面书生的宁采臣就是一肚子的火气。
“书生,快给老子滚!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趁着天气未晚还来得及。”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是勇士。那是因为只要做好准备,人也是有希望战胜猛虎的。
明知寺中有妖魔鬼怪,还要往里面凑,那就纯粹是在作死。甭管准备的多么充分,在妖魔鬼怪面前,普通人根本就没有还手之力。
宁采臣磕磕绊绊的一番解释,希望博得眼前大胡子的同情,可惜燕赤霞并不买账。
喝上一口烈酒之后,大胡子的燕赤霞训斥道:“甭废话了。趁着现在离开还来得及,再晚你的小命就没了。”
仿佛是激怒的热血青年,犯起了中二劲。宁采臣脑子一热,脱口而出道:“不走,就是不走。这兰若寺又不是你家的,我就是喜欢待在这里,又怎么着了?
圣人有云:子不语怪力乱神。大胡子你休想骗我上当,今天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兰若寺。”
说话间,宁采臣看向燕赤霞的目光也发生了变化。想起城楼前挂的通缉犯,吓得他连连后退。
眼前的一幕,老江湖的燕赤霞怎么可能不明白,这是被误认为了shā • rén凶犯。
想起这事,他就是一肚子的气。不知道朝廷的画师都是干什么吃的,通缉犯的脸上基本上都有大胡子。
因为撞车,他都不知道被人误会多少次。要不是一身武功过硬,怕是早就被官府抓住,成为了别人的替罪羊。
耍嘴皮子不是他擅长的,见宁采臣坚持,燕赤霞没好气的冷喝一声:“哼!”
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小子,留在这里就不要乱窜,晚上不管看到什么都不要开门。”
两个闷葫芦各占一间破屋,让看热闹的李牧没有了兴致。不得不佩服燕赤霞的憨厚,居然连自己住的地方都不知道修缮一下。…
难怪一身本领,也落到了这幅田地。与其说不慕荣利、看破世俗富贵,不如说在外界混不下去,怕被人给坑了,躲在这里避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