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周五,下午没有课,因此开学第一天,只上了四节课,就又放假了。
回宿舍的路上,贺志刚他们好奇的追问。“哲子,你还会写歌?”
“其实,就是随便写写。”李哲轻描淡写的说。
“哲子,你为什么要报名?”在贺志刚看来,李哲性格比较低调内敛,不是那种爱出风头的人。
李哲笑笑,“暂时保密,到时你们就知道了。”
“好啊,你小子还跟我玩起神秘来了!”
吃完饭午饭,下午李哲又拿着笔记本电脑,一个人去了教学楼码字。
虽然他每天都更新三章,但手中的存稿却不减反曾,有30多章存稿了。因为李哲更新多,但写的更多,他保证自己每天至少要写1万2千字。
李哲手速不算快,一小时大概只能码3000字左右,还要思路顺畅,不卡文,和那些一小时码四五千,六七千的触手怪没法比。
码一万两千字,再加上修改,差不多就要6个小时。
而在军训这些天,李哲更是每天都要码两万字以上,代价就是每天至少要写10个小时,可以说除了吃饭、睡觉、运动等日常活动,所有时间都用在码字上了。
至于他为什么这么拼?
是因为李哲深知,网文是更新为王。
小说质量再好,但更新拉胯也很难爆出成绩来。
他既然选择再次踏上网文这条路,就要做到最好,成为最顶尖的那批大神之一。
第二天星期六,李哲难得没有去教学楼码字,而是一早跑过步,吃完早饭后就坐公交去了市里,直到下午4点多,才背着吉他包,提着一堆大大小小的袋子,回到学校。
“我靠,哲子你又买这么多东西?”看李哲又提了一大堆东西回来,贺志刚他们都无语了。
“衣服、鞋子、皮带、手表,还有护肤品,买这么多东西得花多少钱?”
“也没花多少钱。”李哲买的这些东西中,最贵的就是那块欧米茄的手表,花了两万三千多块,但这个价格对欧米茄来说,也只是入门级别。
说起来,李哲会买这块表也是意外,他逛百货大楼时,无意间走进了一家手表专柜,看到一块表很喜欢,就对店员说:“这块表我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