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人、朋友,牧师的见证下发誓爱对方,交换戒指,并且当众接吻吗?
会的,一定会的。谢之棠知道。
那为什么那个omega不能是他?谢之棠悄悄升起了这样一个想法,却又瞬间破灭。
那个omega,陆锦森喜欢的omega。
肯定会比他优秀吧,也许比他好看,也许比他聪明。
但至少那个omega不会生着他这样的病,更不会发狂拆了陆锦森的家。
谢之棠越想,就越难过,忍不住悄悄睁开眼睛,去看面前的陆锦森。
从谢之棠的角度只能看见陆锦森的侧脸,谢之棠就盯着他看。只是盯着陆锦森,谢之棠就觉得自己轻松了许多。
谢之棠在心里悄悄说: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接着谢之棠垂下眼睑,又悄悄说:对不起。
过了一会儿,谢之棠又想:我爱你。
陆锦森不知道谢之棠的心理活动这样复杂,他批复完了文件,就叫了人来家里收拾东西。
公寓被谢之棠翻成了这个样子,短时间内自然是不会再考虑待在这儿了。
陆锦森在考虑带着谢之棠搬到大点儿的房子里去,不必像陆氏老宅那么大,随便一个庄园式别墅就行。
多雇一些保姆护工照看着谢之棠,会不会好一些?至少心理医生可以在谢之棠犯病时随叫随到,不至于让他们摸瞎。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几天还是住到酒店去吧。
陆锦森给李哲发了条消息,让李哲一会儿带着搬家公司过来,把他房间里的衣物搬到酒店里,再带着保姆护工一起搬过去,先住上几天。
无论是重新装修后搬回来,还是另外搬家,都需要一个过渡期。
陆锦森做好了决定,转身对谢之棠说:“我们先在酒店住几天,你有东西需要带吗?”
谢之棠朝陆锦森缓慢地眨了眨眼,慢吞吞说:“把…我的画材带上。”
陆锦森说:“好。”
接着低头给李哲发消息让他把谢之棠的画材也带上。
准备好一切,陆锦森就站起身把电脑放回桌面上,站在沙发前问谢之棠:“你现在能走吗?”
谢之棠仰头看着陆锦森轻轻说:“要先把我放出来,我才知道。”
陆锦森就单手抱起谢之棠,把他身上的被子拆开了。
谢之棠被陆锦森拦腰放到了地上,陆锦森才放手,谢之棠立刻腿脚一软跪到了地上。
像是自己都懵了似的,谢之棠盯着自己撑在地上的双手看,还没缓过神。
于是陆锦森微弯下身将谢之棠一把抱了起来,又放到了沙发上,说:“可能是在被子里裹久了,血液不通,你坐着休息一会儿,我让保姆给你倒杯水来。”
谢之棠点点头,在沙发上伸直了腿,拿手轻敲着有些发麻的大腿,希望它能快点儿恢复知觉。
陆锦森没有走远,只在门口让保姆拿杯水进来给谢之棠,说完就走回了书房里。
像是对谢之棠独处很不放心。
谢之棠心知肚明,于是也没说什么,盯着面前的茶几发呆。
陆锦森看了谢之棠几眼,心想着得给谢之棠找些事儿做,看了看四周,忽然就有了主意。
书房里,自然是书多。
陆锦森想了想干脆随手抽了本书出来,是《博尔赫斯诗集》,陆锦森翻了翻觉得没什么问题,于是走进了递给谢之棠说:“念首诗。”
谢之棠有些奇怪地接过书,翻过来,忽然轻轻笑了一下,抬手摸过博尔赫斯四个大字。
“我很喜欢他。”谢之棠说。
陆锦森颔首,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保姆送了一杯温水进来,这回终于是用杯装了。
谢之棠才喝了一小口就放到了茶几上,有些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翻到目录。
谢之棠阅读的速度很快,翻书的速度也很快,几乎能听到唰唰地翻书声。
“《玫瑰》*,”谢之棠坐直了身子读道:“博尔赫斯。”
谢之棠的声音经过了刚才长时间的哭喊较往日哑了许多,即便读诗之前喝水润了喉也还是哑的,不如往日清脆透亮。
但这种哑却给诗带上了另一种厚重的层次感。谢之棠咬字很准,轻重、停顿、语调起伏都带着自己的理解和表达。
“在我歌唱以外的,不谢的玫瑰。”谢之棠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