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事实,但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把陈美兰给形容的一无事处。
阎肇也只得实事求是,答:“是。”
顾霄上了几台台阶,得休息一下,继而又对阎肇说:“那笔钱是我赠予你母亲的,用在任何方面我都没有任何意见,但就我本人来说,此生我最厌恶的就是华国军人,他们貌似热血,但大多极为鲁莽,冲动,而且被所谓的党性洗脑,身上只有党性,没有人性。”
言下之意,他最讨厌的人就是华国军人了。
阎斌和阎卫同时在看陈美兰,给她投以怜悯的目光。
她最初投给271的那笔钱顾霄不会说什么,但是对方这么明确的表明自己讨厌军人,她又怎么可能从顾霄那儿再要到投资款?
形势不仅是不好,而且于他们所有人都是大大的不利!
得,这不是接待南洋客商,这是接待了个寂寞。
从阎卫代表的官方,到阎肇代表的公安方,再到陈美兰这个经商方,全都一塌糊涂,一无是处。
而这时,阎肇依旧是那么的心平气和。
面对顾霄这个,同样加害过他母亲的男人,全然没有对上他父亲时那种咄咄逼人和傲骨铮铮,以及绝不低头的气势,反而,平静温默的让陈美兰都觉得,他像变了个人一样。
就在上了台阶之后,他还突然停下,示意顾霄等人等一等,自己又折返回了地宫的门口。
不过他并没往地宫去,而是走到旁边的林子里,盯着林子在看。
阎卫在摸头,阎斌又点了一支烟,不过突然,他看到顾霄皱着眉头在看阎东平,似乎很是厌恶对方,突然意识到这老爷子是闻到对方身上有大烟那种难闻的味道,所以非常厌恶,于是识相的掐灭了烟头,把烟头给丢远了。
陈美兰顺着阎肇的目光看过去,就见隐隐绰绰的路灯下,周雪琴站在暗阴中,手里捧着一大叠的纸,正在跟阎肇对视。
忙忙碌碌的周雪琴,这是来跟着来讨投资的。
顾霄就像一块肥肉,甫一到西平市,不止有阎卫在旁鞍前马后替政府要投资,周雪琴忙于生计,也在想尽办法给自己制机会,想要钱。
五十步笑一百步,陈美兰也一样,为了271,为了那帮动不动就叫嚣着,要她这个首□□毙他们的退伍兵,也想从顾霄这儿搞投资。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也不过如此。
阎肇厉目盯了一会儿,周雪琴就又退进林子里去了。
于是阎肇又折返了回来。
一众人继续往前走,要出寺庙。
今天也是事儿多,陈美兰穿的是高跟鞋,而且还是细跟儿,别人都走了,她却怎么都拨不动自己的鞋子,把脚褪出来一看,才发现高跟鞋卡在两个台阶的石缝儿里头了。
“三哥。”她于是喊了一句。
这可是夜里九点,尼姑庵虽说没关门,但早就没有游客了,庵里路灯也不多,四处黑鸦鸦的,陈美兰抱着手臂,一个人站在黑暗中,吓的都有点儿发抖。
这时阎肇已经走到大门口了,听到远处有陈美兰的喊声,于是又折了回来。
看陈美兰金脚dú • lì的站着,他单膝跪下,示意陈美兰踩着自己的膝盖,要替她拨鞋子。
边拨,他边问:“关于寺庙的事情,你也是听我娘说的?”
就说奇不奇,分明曾经的他们没有任何交集。
可是陈美兰却是在苏文最后的时光里,唯一曾经跟她交过心的人。
要不是阎西山犯浑离婚,要不是周雪琴发了疯似的,也非要闹着离婚。
要不是俩人都因为婚姻而褪了一层皮,跌跌撞撞偶然之下走到一起,阎肇不可能跟她再婚,也不可能跟她在一起。
可就是因为跟她结了婚,做了夫妻,阎肇不止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还触摸到了他从来不曾触及过的,他此生最爱的人,母亲那颗苍凉的,孤寂了一生的心。
陈美兰也觉得新奇,踩着阎肇的脚,兴致勃勃的,就说起了曾经婆婆鼓动自己离婚,并且承诺要给她一座庙的事情。
月光下阎肇低头拨着鞋子,突然一把拨了出来,单膝跪在地上,扬头笑望着陈美兰,边听,边把她的一只脚抓了起来,塞进了鞋子里。
陈美兰于是拨步要走,阎肇却依然大手抓着她的脚,不松。
“谢谢你,陈美兰。”顿了顿,见陈美兰又欲抽脚,他说:“你知道的吧,于我,于阎明琅和阎望奇来说,你是于我们此生特别重要的人。”
月光过滤了阎肇皮肤上那种格外的黑,他一笑,五官格外好看。
他这一笑,叫陈美兰有点遗憾,要是他跟阎卫一样一直坐办公室,要是他不晒黑皮肤,当比阎卫还好看,可惜十几年军旅生涯,他的皮肤不可能再白回来。
原本,陈美兰对于阎肇上辈子的感情生活并不好奇。
但不得不说,前妻那玩艺儿杀伤力巨大。
对方不过一句话,还真给陈美兰种上好奇心了。
想起阎肇这种刻板,几乎从来不看女人的人,居然要在工作中闹桃色新闻,陈美兰就好愤怒,怒不可遏。
但是算了,不想,不好奇,老太太要宽心才能保平安,保长命百岁。
陈美兰上辈子爱过两个男人,最后都把她伤的透透的,她没有好奇过阎西山和吕靖宇,也就绝不好奇阎肇的风流佚事。
顾霄等人已经走到庵门外了。
一辆皇冠,一辆普桑,就停在庵门外头。
顾霄大概是给没空调的闷车吓到了,这会直接站在阎东平借来的,那辆光鲜的大皇冠旁,等着要跟阎肇告别。
阎东平挺乐呵的,但也哈欠连天,他有严重的大烟瘾,这会儿估计是烟瘾犯了,虽说不能明着表现出来,但是一直在催促阎东雪,让阎东雪催着顾霄快走。
阎东雪则在拿目光瞪阎东平,示意他把自己装着点儿。
大烟鬼犯了烟瘾,哈欠口水连天,说不出来的讨厌。
顾霄是个特别敏锐的人,其实已经察觉到阎东平是个大烟鬼了,对他极其厌恶,这时候他还不装着点儿,就让阎东雪特别难做人。
他远远伸着手,要握阎肇的手:“明天一早我将离开,在此之前,我会去趟咱们曾经住过的院子,你等我?”
“好。”阎肇回握上对方的手,说。
阎卫着急,陈美兰也着急。
在陈美兰想来,投资什么的可以不谈,苏文和王戈壁的恩怨可以不讲,但即使顾霄不给,砸箱子,也要把《土地使用证》翻出来。
虽说寺庙不会产生收益,但那是苏文的东西,凭什么就这样让顾霄带走?
阎肇向来办事情不都一板一眼,而且在任何人面前都绝不受气的吗。
他今儿这是怎么啦?
事关他娘,他就这么心平气和的要放顾霄走?
这不是倔驴,这是骡子,比骡子还不如!
……
当然,阎肇就是阎肇,任何事情,他自有自己的成算,陈美兰不过白着急。
“您跟王戈壁,似乎神交久已。”阎肇先说。
顾霄捣着拐杖说:“她是你娘唯一的知已,朋友。”
阎肇紧随其后:“她曾经从首都偷换我娘救命的药,长达四年,确实神交久矣,若是没她持续换药,我娘的病大概早就好了。”
顾霄如被雷劈,愣在原地。
其实王戈壁之所以能翻手为云覆手雨,借的,就是国内与首都,以及西平市的信息不通所存在的信息差。
阎肇原来或者自傲,不屑于顾霄谈,但如今却不得不深谈下去:“她还曾在首都不遗余力的散播,说我娘跟您有某种不可告人的关系,我请问顾教授,您觉得有吗?”
之所以敢在大庭广众之下阎肇这么问,是因为他笃定了没有,他也希望顾霄能当着他的面否认,说没有。
可顾霄没有说话,他既不否认,也不肯定。
对方大概被阎肇这些话给说懵了。
陈美兰在默默的替丈夫加油打气,阎卫和阎斌的精神也是为之振奋。
不负所望,阎肇反握上顾霄的手,再反问了一句:“您说您有我娘的遗嘱,还是我娘亲手写的?”
……
“那您知道我娘的字是谁教的吗?”阎肇再问。
顾霄立刻说:“阎佩衡。她爱好文学,艺术,喜欢读书,字也写得非常漂亮。”
苏文小时候没读过书,虽说上过几天政府开的扫盲班,但因为是女孩子,那些年农村的风气依旧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大人并不支持女孩子去读书写字,所以并没有识太多字。
是直到结婚之后,在阎佩衡的凶,以及恐吓,还有时而疾风骤雨,又时而铁汗柔情的哄和骂声中,慢慢的,她才一笔一画学会了写字。
什么《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什么《青春之歌》,都是阎佩衡一个字一个字的,教她读的。
她是盐关村那一辈女人里,唯一读书识字的。
因为从一开始描红描的就是阎佩衡的字,一手字写的龙飞凤舞,跟阎佩衡的字一模一样。
顾霄收到的所谓‘遗书’,字体恰跟阎佩衡的一模一样。
这才是顾霄会把那份遗书当真的原因。
“王戈壁曾经在首都照顾我父亲长达十余年,她要模仿我父亲的字特别容易。”阎肇说完,又说:“我不用看就能猜得到,你所谓的那份遗嘱,是王戈壁仿照着我母亲的笔迹写的。”
作者有话要说:PS:要记得留言喔,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