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好酒好菜给爷可劲上!”
林虚在府城寻找好客栈,把行李放下,又寻了一家规模中等的酒楼,准备大吃一顿。
这几天为了避免被血衣门发现,他风餐露宿实在不好受,现在有机会,自然要好好进补一下。
至于为什么不找家最好的酒楼,不是差钱,而是为了低调。
进入酒楼坐下之后,虽然他嗓门儿不小,但是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在养伤期间,他跟山寨里的人学了一点易容知识,凭借着过人的天赋,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此时易了容的他,少了几分少年人的稚嫩清秀,多了几分青年人的成熟稳重,其貌不扬,端坐在酒楼之中,除非是极其熟悉的人,否则根本认不出来。
“公子您稍等!”
负责伺候他的是个跛脚的半大孩子,十三四岁的模样,虽然年纪不大,但动作却很是老练。
拿肩膀上的麻布毛巾,飞快的把桌面擦拭一遍,满面笑容的往前台跑去。
光听眼前这个青年的口气,他就知道是一个性格豪爽的客人。
这种客人不仅好伺候,如果吃得开心,往往还会给上一笔不菲的打赏,是他们这群小二最喜欢的一种人。
现在天下混乱,流民四起,很多乡下的平民,都跑到城里来讨生活。繁华富足的府城,更是他们的首选之地。
乱世人,不如太平犬。
虽然地方豪强林立,但在州府,朝廷的力量基本上还占据主要地位。
虽然官府里面贪污横行,但身为朝廷部门,比起完全看拳头的帮派力量,起码还保持一点基本律法,可以讲道理,加上各方力量的互相博弈,比起其他地方,州府算的上是天堂。
若是能在州府找个工作,那放到前世绝对是金领阶层。
找到工作的人,为了保住工作,一个个都相当卖力。
伺候林虚的小二便是如此。
对于他们来说,什么客人好伺候,什么客人不好伺候,那个要万分谨慎,那个可以稍微放松,相当门清。
这也是被逼无奈。
如果你不够机灵一点,城门口的难民营,就是你的归宿。
至于做乞丐,你想多了!
这个时代可不是谁都能做乞丐的,特别是有丐帮这个庞然大物在上面压着。
反正说来说,平民的日子不好过。
好在安州这些年,还算风调雨顺,比起那些发生天灾的区域,已经好很多了,至少不会随便饿死人,努力努力,还有机会出人头地。
“客官!这是我们酒楼送的几样小菜,你先吃!大菜,很快就上!”
这小二年龄不大,还是个跛脚,却能被酒楼收下,确实有独到之处,不仅给他讨来许多免费的可口小菜,上菜速度也是行云流水,很快就摆了满满一大桌,并且荤素搭配,很是合理。
让林虚啧啧称奇的是,对方上菜的过程中,那怕四周人来人往,桌上,身上,居然都没有撒下一滴汤汁。
这小子不会练有轻功吧?
林虚忍不住想道。
虽然心中好奇,但他并没有多问,谁都有自己的秘密,他也不是什么好奇心爆棚的人,他只想找个地方安稳修炼几年。
吃喝起来心情不错的他,也不吝啬,赏了小二几文钱,让少年人眉开眼笑,更加卖力。
就在林虚对着满满一桌子饭菜,正大快朵颐,吃的酣畅淋漓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一个蓬头垢面的小乞丐,自顾自的坐到他的对面,也不讲究,抬手就去撕那只肥美的鸡腿。
那是整张桌子上最好的一道菜,用人参,红枣,莲子等八种补品,加上三年以上的母鸡,经文火三个时辰的慢煨而成。每天只有固定数量供应,价值上百文。
要知道,市面上一文钱就能买一个半斤重的杂粮馒头,够一个人吃一天。
上百文钱,如果省着点花,足够一家三口过活一个月。
这道菜汤浓味美,最好的精华其实是汤,而不是鸡。
现在这个小乞丐油手一抓,鸡没办法吃,汤更不没法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