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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想吃金翅大鹏(2 / 2)

这等大恩,自然要谢。

“救,救命之恩?”

洛纣君看着三人,完全不知道他们再说什么。

我整天都在茶楼,我压根都没出去,何来救命一说?

难不成他们是在开玩笑?

不应该啊,谁会拿这种事情乱说。

突然,洛纣君的目光落在了羽可可身上。

他突然想起,第一次见羽可可时,这丫头连家都找不到了吧。

当时要不是自己把羽可可带回家,以修仙界的世道来看,说不定她就被人贩子拐卖了。

如此说来,自己的确是救了羽可可一命,拯救了一个家。

那这样想的话,自己倒还真受得起救命之恩。

“我不过是做了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你们不必刻意如此,可可这丫头也算是与我有缘,这也算是缘分吧。”

洛纣君缓缓摇了摇头。

正所谓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他觉得自己也确实是没做什么。

但这话落在龙翎大帝耳中。

那可就不一样了。

前辈远在亿万里开外,随便出手就重创了三冠王。

居然说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

这也太他妈惊人了吧。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前辈是什么人?

那可是无敌仙人啊。

三冠王虽强,但在前辈眼中,恐怕神火境就是微不足道的蝼蚁。

压根就没放在眼上。

不过龙翎大帝也明白,前辈之所以会出手,也正因前辈和可可有缘。

说到底,自己还是沾了女儿的光。

龙翎大帝看向中州方向,叹了口气。

“羽叔,你叹气干嘛?”

洛纣君好奇的问道。

“前辈,我是在感叹,不知何时才能归家啊。”

龙翎大帝声音有些沉重。

以三冠王的心性,必然会对他追杀不止,只怕他这辈子都无望回中州了。

想到这里,龙翎大帝有些自责。

先辈在中州打拼数代,自己却连先辈留下的江山都守不住。

“这是哪里的话,你想回家就回去呗,谁还能拦着你不成?放心回去吧。”

洛纣君有些无语。

这世上不会还真有人连家都回不去吧。

龙翎大帝握了握拳,他也想回去啊,可是三冠王不会放过他的。

“对了,羽叔,不知你喜不喜欢吃鸟肉。”

洛纣君突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龙翎大帝愣了一下,不知道前辈此话是什么意思,不过他还是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洛纣君一听,神色大喜,连忙说道。

“我近来看到一只浑身金色,连眸子都是赤金色的大鸟,感觉味道应该很不错,既然你们也喜欢,过几日待我将它斩杀,与你们一同分享。”

洛纣君说的这只鸟,自然是他上次用放大镜看到的那只鸟。

在他看来,这应该是一只妖兽,自己自然是对付不了的。

但羽叔他们不一样啊,他们乃是修仙者,应该能轻而易举的斩杀吧。

一想起自己能够品尝一下妖兽血肉,洛纣君就觉得开心。

“金色大鸟?这是什么鸟?”

龙翎大帝还没反应过来,羽可可突然提了一句。

“前,前辈说的,该不会是三冠王吧。”

龙翎大帝和幻羽大帝一听,人都他妈傻了。

仔仔一想,前辈说的不就是三冠王吗。

这世间也只有金翅大鹏才是通体金色,连眸子都是赤金色的吧。

卧槽。

前辈这也太生猛了吧。

连金翅大鹏都要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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