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奕知道她爱往山里跑,她好像对山里有一种特别的向往。
不过她这样的运气,确实适合去山里,因为在山里,她总能找到好东西回家。
或许是那些好东西让她有满足感,让她能感到愉快幸福。
“嗯,你要去的话就跟我说,等我得空了,我就跟你一道儿去。”她既然对山里有所向往,那他自然要满足她的。如果过分的约束她,他怕她心情会郁结。
“阿奕,你真好。”她甜甜的笑着,嗓音软得人心里头发酥。
沈奕搂了搂她身子,他低眸看了她一眼:“你是我妻子,我自然待你好。”
于绵绵让他赶紧将鸡杀掉,然后她回厨房里去烧开水。
这个时候虽然天黑了,但杀鸡这活儿也不能在外面做。如果在外面被人看到了,难免会问起。
虽然野鸡这东西谁逮回来算谁的本事,但家属院儿里边要是真的有人逮回来,那铁定要遭人嫉妒。毕竟这年头肉这么精贵,而鸡肉这种东西,就更精贵了。现在副食品商店都很少供应鸡肉,有些人一年到头甚至好几年都尝不到一口鸡肉的滋味儿。
这年头的鸡都要留着下蛋的,下蛋的鸡……大家自然是舍不得弄来吃。
沈奕直接在洗澡房里将鸡杀好,然后提着死了的鸡回到厨房里。
待开水烧好后,于绵绵就在旁边乖巧的坐着,乖巧的看着沈奕拔鸡毛。嗯,这种事还是得他来做,她在旁边乖乖巧巧当个雕塑就好了。
而沈奕拔鸡毛时,跟她说起了一件事情。
沈奕说,家里那边今天一早往队部打过电话。家里说,她继姐于思思去大队当知青了。只是于思思刚到大队里,就和男人苟且成了破i鞋。
现在于思思已经被民兵看管起来了,现在每天都要被拉去外面批i斗。
于思思现在的生活是,每天上午在自己大队批i斗,下午和晚上,就在其他大队批i斗。现在于思思在整个公社,可出名了。而不仅在公社出名,在整个县城都变得出名起来。毕竟刚到大队就成了破i鞋的,她还是头一个。
于绵绵有些惊讶。
于思思竟然去当了知青?
这……和小说中的情节有些不同啊。
按照小说里的情节,这时候到大队里当知青的应该是女主才对啊,怎么变成……于思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