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被称作三千烦恼丝,这句话最早告诉方姜的是姜维。
那时方姜不过五岁,是个冰雪聪明漂亮的小女孩。一家三口是寺庙常客,父亲方国柱捐钱为佛像铸金身,为山里的学校铺路。生意做得很大,风浪也大。方国柱常说,做房地产和政府打交道跟渔民出海捕鱼没啥两样,都是看天吃饭。看天吃饭,意味命运无法靠自己掌控,所以渔民拜神,海边多信仰,不管是玉皇大帝如来佛,真神妈祖huáng • dà • xiān,只要灵验便是神明。
方国柱很有钱,钱在神明面前的作用不得而知,但是钱在神明的使者面前很有用,五岁的方姜能见到方丈还有寺里的尼姑。她偷偷问母亲,为什么他们都没有头发。
母亲说: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头发,又被称作三千烦恼丝,无法无天,无发一身轻。
当时她听明白多少不得而知,只记得三千烦恼丝,无发一身轻。
父母离婚各自重组家庭之后,方姜很少回忆以前的事情,眼下在这狭小的车厢里,酒精上脑,迷迷蒙蒙的时候,忽然想到这桩旧事。
她眼神骤然暗淡,周至立刻察觉到了。
今晚的方姜有点奇怪,和大导演见面后醉醺醺的来找她,不说原因,只说些无关的闲话。要是来这一趟只为表达她在生气,未免太过郑重其事,而且她能感觉到大明星平静的背后有一种复杂的情绪在涌动激荡。
周至当然不会自作多情觉得和自己有关,以方姜目前的情况,这次和国际知名的导演合作,将会是她事业极其重要的一步。尽管她曾全方位刻薄过这个女人的演技,但是作为一个明星,方姜相当敬业,镜头前她始终是旁人期待的明星样子。用宋圆的话说,她演得最好的一个角色是明星方老师。
方老师也有自己的规划和期许。如今跨出的这一步,是她虚虚晃晃的关键一步。她没流露出高兴、兴奋和忐忑,或许是因为这些情绪统统交织在一起无法剥离,所能表现出来的只是平静下涌动的复杂。
两人喝完那杯薏米赤豆汤,听到车外由远及近笃笃笃的高跟鞋声音。
周至压低声音说:“应该是我楼下的小姑娘。”
方姜也凑到她耳边:“那么熟,听高跟鞋声音就知道是谁?”
“不熟,不过是照面笑笑的关系。这栋楼爱穿高跟鞋的不多,她的鞋脚后跟着地的声音不一样,你自己听,有一点点金属声是不是?”
方姜仔细一听,果然。
小姑娘看到楼下停着一辆平时没见过的车,好奇地往车里张望。为避免这种情况,后车厢的灯早已被关,车窗也有贴膜,小姑娘只看到低头看手机的小刘,不知是否联想到坏人,脚步加快,迅速开铁门上楼。
瞧着楼道里的感应灯一路亮上去,方姜才低笑说:“你这人真变态。”
“作家,要善于观察。”刚才两人小声讲话,凑得极近。方姜矮着身子,下巴搁在她的肩膀,嘴唇几乎贴着她的耳垂说话,气息喷在颈后,撩得她背脊发痒。
若有似无的撩拨最要命,周至摸摸发烫的耳朵。
两人一直坐在车里总不是个事情,觉出方姜没打算马上就走的意思,周至问:“你要不要到楼上去坐坐?”
方姜一怔,没想到周至会问。她来得突兀,自己也觉得冒失,从饭店出来和孟时桢、宋圆分道扬镳之后,心潮起起伏伏,说不出是兴奋是激动是忐忑还是别的什么,快要到家的时候,她问小刘:“你还记得周至住哪吗?”
小刘二话没说,便把她带到这里。
要不要去她家,是个诱惑,上去了怕是自己不想走,方姜知道自己浑身上下都懒洋洋的,要是让她到一个比轿车后座舒服的地方,分分钟可以睡过去。
可作为一个三十几年没在别人家过夜的人,一想到自己会和别人睡一张床,甚至盖一条被子,就有种特别古怪的感觉。并不是嫌弃不情愿,而是觉得要是周至愿意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这个想法使她别扭。小时候会要求和母亲一起睡,再大一些她便独自一人,大学寝室四个人,她是住校外的流动人口,一个月难得住一两天。她不惯和人长期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更别说睡在一起。
要多亲近的两个人才能睡在一起,人又不是长毛绒玩具。要是她睡得糊里糊涂把对方当枕头当玩偶抱了怎么办。
不过通常问人家困不困要不要睡觉的潜台词是提醒对方时间不早了,可以结束谈话。方姜不确定周至是不是这个意思。“你是在赶我回去吗?”
“我是在邀请你。”
“要是,要是我上去了不想走怎么办?”
大明星留宿?她可没有多余的被子。两个人睡一个被窝?周至缩缩脖子。“那你还是在这里吧。”
“喂!”被如此无情的果断拒绝,方姜恼火,张口咬她的耳朵。
耳朵,集尊严和敏感带于一身的器官,怎可任人撕咬。周至吃痛,转身抗议,咬她的女人眼睛红红的,面上覆着一层被酒气蒸腾过的红晕,起码已有七分醉意。
周至先看司机一眼,小刘塞着耳机一门心思专注在手机游戏。
“你干嘛咬我!”
“我怎么知道,我喝多了。”
“……”没想到大明星可以无赖到这种程度。
“咬疼你了?”
“我咬你一下看看疼不疼?”
“好啊,你咬啊。”方姜抬起下巴,眼底闪着挑衅。
人咬你一口,一般人绝不会咬回去,但是周至不是一般人,她是连狗爪都会咬的那种人。于是,她真的就那么咬了过去,目标是方姜的下巴。
方姜反应奇快,伸手一捂,试图捂住自己的下巴,没想到这人铁了心要咬,张口咬住她的手背。她又好气又好笑,另一只手推开她,“快松开。多大人了,跟小孩子一样。”
“你先咬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