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睡着的那个一夜到天光,醒来的时候习惯性地摸索身边。
没有人。
皱皱鼻子,嘟哝一句:讨厌的光头。
光头讨厌,只肯带杠开偶尔到家里住,不肯退租搬来一起。
方姜这里的房子,地处市中心,交通便利,毗邻公园,闹中取静,遛狗写作都方便。谈恋爱一起住天经地义,又能剩下一笔开销何乐不为。她提过好几次,次次被臭光头拒绝。
理由倒是一大摞:作息不规律,日夜颠倒,影响方姜休息;恋爱不久,应该好好恋爱,哪有一下子跳到同居的,按部就班,不要跨度太大;刚在一起想着日夜不分开更该给一点时间让感情发酵、沉淀,再者成年人应当有自己的空间。
还有一句足以媲美“我全是为你好”的为你好:低调,免得暴露。
回家见不到人,隔三岔五来来去去就不会暴露啦!
方姜表示一句都不想听,又不能把人打断腿关起来,只好骂几句作罢。
讨厌的不小姐。
方姜翻个身,旋即坐起来。
不对啊,昨天她工作回来捡到另外一个光头小尼姑,牵出程亚和她的女儿。小尼姑和臭光头是旧识,闲聊过后程亚把小尼姑带回去,而臭光头昨晚没回家。
手机上的时间显示七点。
这个时间,生活不规律的光头应该老老实实地躺在她边上,任她……随便怎么样。
那家伙的手机在床边,洗手间不见人。
从卧室出来,方姜往转角处一瞥,啼笑皆非。
明明一张舒服的沙发摆在那里,空荡荡的,一人一狗统统挤在杠开的狗窝里,不是消失的周至还会有谁。至于杠开,整个儿趴在周至的身上,趴着她就那么睡着。
狗耳朵多灵敏,听到声响转头看方姜,冲她摇摇尾巴,欢快,但是不从人身上下来。
方姜恨不得把杠开揪走。
它趴在谁身上知道吗?不小姐,周至,臭光头,这个人是她的,是她的。她还没那么荡漾的趴过,狗凭什么。凭它比自己轻么,再轻也有三十斤,也不怕把人压死。
臭光头更讨厌,床不睡,沙发不睡,弃大美人于不顾,跟狗寄一个窝里,非但是神经有毛病,别的地方也有毛病。
真想狠狠打她屁股。
走近了又下不了手,周至犹带着睡着前的愁容,方姜叹气。熟练地收拾了杠开的尿盆子,把狗粮倒进碗里,顺势把杠开引走,自己也坐进狗窝,还把周至的脑袋搬到腿上。
臭光头睡得挺熟,被她一阵搬动,发出要醒不醒的声音。
方姜摸摸她的脸,低头亲她一亲。“继续睡吧。”
像是听到了,周至蹭蹭她的腿,靠紧她。
“你在烦什么呢?都不告诉我,我不是你的女朋友嘛,同甘共苦知道嘛,分享心事知道嘛。你啊你,还不如杠开听话。”
听话的杠开嚎哧嚎哧吃完最后一口狗粮,马上凑过来,发现一转身的功夫,鸠占鹊巢。
方姜挥手赶狗,一点不想搭理它。
教训管教训,怀里的是心肝宝贝。
真是奇怪。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死光头就在她心头占据重要的一角,如此明媚,如此炽热。
看着这人,她欢喜,想抚摸她,亲吻她,想一直就那么抱着她,天荒地老,海枯石烂,俗,很俗,可是用在这里,方姜尚嫌不够穷尽。
怀抱她,她笑,又想哭。
剧本里很少提到的复杂情绪,周至的小说里有。出现这种情绪通常意味着情绪紊乱得已然泥足深陷,矢志不渝。
爱啊,爱她。恨不得奉献所有,取其所有。
她可以承认自己被怀里的人吸引,可以承认喜欢她,爱她,可是她无法坦然面对那种命运仿佛被捆成一团,线头在别人手上的感觉。那人可叫她笑,可叫她愁,也可叫她哭。
那人成天只晓得跟她作对。
要是有一天她满心爱恋的人移情别恋了怎么办。
被一种前所未有的慌乱所席卷。从小到大,读书工作,一切都在她的掌控和计划当中,能做到几分,努力一把能达到什么程度,她从来心里有数。可是周至,她拿这个人没有办法。她甚至不晓得这人对她是否也有这种复杂、麻烦、紊乱的爱意,珍视又不知所措。
要是这样的情绪出现在其他事情上,方姜一定毫不犹豫地将之丢开。她鲜少犯错的好名声不止有孟时桢的功劳,也因她性格中习惯掌控的那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