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约翰,快醒醒!”
卢卡斯有些无奈的推了推约翰汤普森的肩膀。
“平时也没见约翰在课堂上睡过觉啊,难不成是他昨晚玩得太嗨。。。”卢卡斯有些喃喃道。
约翰汤普森是他在学校里为数不多的好友,别的同学都嫌弃他出身低微,当然,能考进麻省理工的人都不简单,可是也只有约翰一个人当他是真正的朋友,所以,卢卡斯可是相当重视他这个唯一的朋友的。
今天约翰一反常态的不听课,反而睡着了,卢卡斯也觉得应该是他昨晚玩过了头,导致睡眠不足,却不知,现在的约翰,已经换人了。。。
“嗯?”
约翰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下意识的擦了擦桌上的口水,然后茫然的抬起头,看着旁边一脸好奇的看着自己的这个有点小帅的外国人,搞不清楚自己在哪儿。
“怎么感觉串台了?”
约翰感觉自己像是在看剧一样。
当然,区区英文,凭借他能在国际发表论文的水平,还真不能难住他。
“约翰,你没事吧,我还从没见过你上课的时候睡觉呢!”
看着卢卡斯关心的眼神,约翰有点不自在,更搞不清楚自己现在到底是个什么状态。
向着卢卡斯摇了摇头表示自己没事后,约翰又趴了下来。
在脑子中反复确认多次后,约翰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他穿了。
然后想着脑中那个史塔克集团,还有著名人物托尼史塔克,约翰已经明白自己到哪儿了。
一般这种情况下必不可少的还有金手指,约翰自带了超强大脑,然后就是系统了,名字非常的响亮,叫做法神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