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只有她走了,员工们才会放开了吃喝玩乐。
这是一个合格的老板该有的素养。
安琪拿着书回到办公室,让助理泡了杯茶,她不爱喝咖啡,反而喜欢喝茶,当年跟着老爸工作室养成的习惯。
“我是华生,1878年获得伦敦大学医学博士学位之后,被派去内黎进修,学习了一些成为军医所需要的课程......”
这是一本以第一人称开始的书。
而且这个华生不是主角。
主角应该叫福尔摩斯,不然也不会叫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她很少看第一人称的书,有时候觉得第一人称很奇怪。
但是读《福尔摩斯探案集》却没有这种感觉。
爱芒书中有的地名她知道,但是有的地名不知道。
不过爱芒的书一向如此,真真假假的地名混在一起,既有代入感,又不会太有指向性。
这种写作手法在侦探小说里很常见,但是能运用得好的却寥寥无几。
而爱芒确实可以将其用到极致。
安琪原本对爱芒只局限于剧本这一块,觉得他写的动画电影都很好,后来又震惊他的其他电影剧本,竟然也可以写的那么好。
但是书却没有很仔细的看过。
后来还是吕青天天在她耳边推荐,安琪才买来看看。
然后就开始喜欢上爱芒的小说了。
最让她震惊的是,爱芒竟然就是林雨。
当安琪知道这件事时,简直连话都说不出来。
让她更加震惊的是,林雨竟然还是果果文化传媒的老板,这就有点过分了。
一个人是怎么能做到全能的。
都说多而不精。
可能林雨就是那个特例吧。
这次如果吕青提前说送大家《福尔摩斯探案集》,安琪也想自己买的。
她继续认真的读了起来。
先从华生的视角去了解福尔摩斯。
什么?
在解剖室用棍子抽打尸体?
安琪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微微张了张嘴。
为了证明人死以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
这人不会是个疯子吧。
安琪觉得这部小说的主角似乎跟以前爱芒创造的不一样。
虽然有些古怪,但还挺想继续看下去的。
福尔摩斯在看到华生第一眼时,就知道他去过阿富汗。
一个人到底是怎么只是第一次见面,就不知道对方去过哪里呢?
安琪突然发现,福尔摩斯有好多神秘有趣的地方。
她也和华生一样,想要了解这个新认识的朋友。
想要像拆礼物一样,一层一层的拆开他的神秘面纱。
福尔摩斯终于在一天吃早餐时,对华生吐露了自己的职业。
这个职业让他引以为傲,甚至职业的名称都是他原创的。
侦探顾问。
他骄傲的对华生介绍着自己的职业。
“在这伦敦城中,有许多官方侦探和私人侦探。这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就会来找我,我就设法把他们引入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