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些年,原身一直都没有再写信回家要过钱票,而她当年突然结婚的事,也让她父母对她产生了一定的愧疚,所以,当原身父母收到她寄过去的两封信后,思前想后了许久,终究还是不忍心自己的女儿二十岁,就要守一辈子的寡。
再加上考虑到他们两个当初只是结婚,实际上并没有去办理结婚证,现在男方还死了,实质婚姻关系也得终结,只要把闺女接回来。
这件事就能有个了断了。
于是,为了女儿,原身母亲自愿把自己在肥皂厂的工作让给了原身,并且让原身先自己偷偷回来。
等做好职位的顶替之后。
再去补前面的程序。
如果提前一年的话,想回来其实没有那么麻烦,只要稍微走走关系,花点钱票就能回来,可惜六八年已经不是呼吁下乡了,而是要求家里有两个以上孩子的家庭,必须要有孩子下乡,除非已结婚工作。
原身丈夫刚死,想给她立刻在城里再找个丈夫结婚,显然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只能给她安排工作。
而这个时候。
工作本来就十分难得。
买个工作的价格不是他们家承担得起的,就算承担得起他们家也不愿意在这种时候出风头,双职工家庭本来就已经挺让人羡慕嫉妒的了,要是再变成三职工家庭的话。
那不是平白惹人嫉恨。
所以只能把原身母亲的工作出让给原身,让原身有个工作回来。
这种事大家都是这么干的。
倒也没人能说啥。
当然了,这种工作转让只能是普通员工的转让,不可能说工厂厂长能把位置给自己儿子,这个不存在,只有普通员工职位能这样转。
偷偷离开村子,并且弄到职位之后,原身很快就把先前缺失的手续补上,在城里面重新住了下了。
并且没过多久。
就又找了个妻子死了的男人。
因为对方没孩子,同时也不嫌弃她在乡下结过婚,所以两个人很快就对彼此满意并又结婚了,这一次结婚就不是没结婚证的结婚了。
而是扯了证的结婚。
不过原身相亲的时候并没有说实话,她只说自己在乡下结过一次婚,然后丈夫死了回来,并没有说自己有两个孩子,而她丈夫其实也没说实话,她丈夫只说自己和亡妻没有孩子,却没有说他那亡妻前头还有一个对象,给他生了个儿子。
两人也能算是旗鼓相当。
棋逢对手。
不同于原身乡下那两个孩子一时半会根本不会露馅,她二婚丈夫的那个儿子,结婚之后就露馅了。
但奈何当时他们证都扯了。
自然也不好再反悔。
原身权衡利弊后,最终并没有因此而大闹,只是借此表达了一番自己所遭受的委屈,让她二婚丈夫承认对不起她,并且以此占上风。
成功占据了道德高地。
在婚姻中把握了主动权,同时还以此为由,掌握了家里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