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最后,乔木是转头看向了边上的办案人员,她这边事实证据十分清楚,只要不胡咧咧说考虑婆媳关系之类的,那都足够定罪了。
“这个……”
然而办案人员还有些迟疑。
这种家庭成员之间的案子,他们是真的不太乐意接手,因为这种案子很多时候最后都会不了了之。
就比如他们以前接手的一些家暴案件,他们开始倒是还挺愿意帮助被家暴的女人主持正义的,可她们有时候听丈夫服个软,或者做个保证,被公公婆婆劝说了一下,乃至于父母说了一通之后就撤案了。
这案子一撤,不但他们先前的所作所为毫无作用,说不定还得被人埋怨,弄得里外不是人,甚至于还有人私下说他们见不得别人好。
面对的这种糟心事多了。
谁愿意接这一类的案子啊?
还没等那些办案人员继续说些什么,朱红就再次不满的辩解道:
“你胡说八道,我这做婆婆的上儿媳妇家拿点东西还犯罪了,你们可千万别听她胡说啊,我们这就是家务事,不用你们管的,没事的……”
可乔木现在已经不想再听她继续辩解了,直接坚定不移的说道:
“立案吧,我现在要报案。
证据十分充足,他们进屋之前的所作所为,各种谩骂,以及他们进屋之后的所作所为都在我手机里面存着呢,还有他们现在兜里面抢来的那些金银珠宝,我都有记录。
也都有保留购买发票。
足以证明价值。
现在麻烦你们履行职责!”
说着,乔木还直接把手机当中的监控记录,拉到他们看到桌子上那堆金银首饰的片段,开始播放。
不论从画面还是声音,都能够听出他们明知东西不是他们的,但是却将之占为己有,甚至于还已经提前分好了脏,哪样首饰给哪个。
实际上,这个案子很简单。
如果不是有婆媳和亲戚关系存在,这就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入室抢劫案,要知道,偷和抢可是两个概念,偷一百万和抢一块钱的概念都是截然不同的,理论上讲,抢一块钱的罪都要大于偷一百万的罪。
那些办案人员在听乔木都已经提及让他们履行职责了,再加上考虑到丈夫已经死了的婆媳关系应该很难调和,要求撤案的概率不大。
所以最终还是决定暂时先不考虑亲戚间关系,先按正常案子办。
至于之后的事。
那真的是要多乱有多乱。
就算是那些办案人员,在面对一个泼妇的时候也是相当的为难。
最后那是灰头土脸,并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好不容易把乔木以及她公婆,外带着她公婆带过来的大儿子二儿子一起弄到了派出所,乔木也将所有证据提交上去。
如果乔木不在家,他们的行为还能勉强算偷窃,可是乔木在家。
甚至于还反抗过。
那就真是确凿的入室抢劫了。
抢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期,但再加个入室,保底十年。
实际上这个罪名。
原身那个儿子也适用。
只是原身她没有报案罢了,要是报案,那也是妥妥的十年以上。
可事实上,多数人只觉得儿子抢母亲的钱是不孝,没人性,都没有人把这种行为往违法犯罪上靠。
也没有几个母亲。
真能忍心以此罪让儿子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