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医院住了一周,出院那天,我姐牵着我,却不是往我们那个只能遮风避雨的家走。
我已经能说话了,摇摇她的手,提醒她:“是走左边。”
我姐说:“走右边,以后都走右边了。”
我不懂,我们的家明明在左边,为什她要带我走右边。
半个小时后,我明白了,因为我们换了个家。
这是一个有暖气,有床,有灯,有水,有厨房,有厕所,一个真正的家。
虽然不大,但什都有,就跟那什虽小五个肚子都齐全的话一样。
“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不是五个肚子。”
哦,原来我不小心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我真是个没文化的街霸啊。
我姐牵着我走到客厅的沙发,我脱了鞋崩上去跳了跳,软软的,不会往下塌,比我们原来那个好太了,我好喜欢这里。
“我们能住久?”如果只能住一天,我还是拉着她走掉好了。
“久。”
我相信了,于是晚上我愉快地睡在了沙发上,这个不会塌陷的沙发比房间里的床更有吸引力。
踏踏实实睡了一觉,我脑子清醒了。
虽然我才五岁,但我可是一个生活经验丰富,饱尝人间冷暖的街霸,这世上哪有无缘无故的好,就连回收站的叔叔都会因为一个瓶子跟我争执半天,就算那个阿姨看着人美,可人美又不等于心善。
防备心重的我揪住了姐姐衣角说:“我们逃吧。”
她摸了摸我的头,笑温柔:“瞎想什,我会打工还钱给她,这个房子的租金是她借给我的,以后我养你,我会好好工作养你,小矮子。”
小矮子,她叫我小矮子的时候,眼睛好亮,我好喜欢。
她活过来。
她就这活过来了。
就像一颗即将死去的树苗,在经历了风吹雨打,差点就要弯折枯败时,突然迎着光活了过来。
我好高兴啊,虽然就要吃软饭了,但我还是好高兴。
“我喜欢这样的你。”我说。
“是吗,”她笑着说,“我喜欢这样的自己。”
“你会一直这样吗?”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