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他的阳台底下,仰头往上看,叶思远并没有在电话里拒绝我,我知道,他一定会出来。
过了一会儿,我密切关注中的二楼那间寝室阳台门终于开了,一个瘦瘦高高的影子走了出来。
他站在阳台边,往下看着我,他歪着头夹着电话,长长的袖子安静地垂在身侧。
“什么事?”他说,语气很清冷,夜色中我看不清他的脸,只能看见他站立时那背脊挺直的姿势。
我深吸一口气,说:“叶思远,我喜欢你。”
我抬头看着他,我的身边有一盏小小的路灯,他在二楼,可以借着灯光清清楚楚地看见我的脸。
他一动不动地站着,也不说话,连那空袖子都是纹丝不动的。
就在我以为他已经老僧入定了的时候,话筒里传来叶思远的叹气声,他说:“陈桔,我和你才认识几天,你了解我吗?”
“我……”我说不出话来,然后立刻回答他,“你可以给我机会让我了解你啊。”
他低声笑起来,说:“陈桔,你仔仔细细地看看我,我和你们是不一样的。别傻了,快回寝室去吧,马上要门禁了。”
“不,不!叶思远,你没有和我们不一样!”我叫着。
他沉默了一会儿,语气突然变得很严肃:“陈桔,你家里人花钱让你来读大学,不是叫你来成天琢磨这些事的。你走吧,再见。”
“我……”我还想说什么,就发现叶思远已经半蹲了下来,他的左脚抬起来,脚趾取下了脸颊边的手机,然后按了结束通话键。
话筒里立刻传来了“嘟——嘟——嘟——”的短音,我看见叶思远又把手机夹回脸颊处,站直身子,看了我一眼,走回了寝室。
我看到他倔强又残缺的背影,第一次觉得原来12月初的天气可以这么冷。
我没有再去找过叶思远,他更加不会来找我。
除去我和他第一次乌龙的碰面,我和叶思远,只认识了6天。
这6天,我们天天见面,我喂他吃饭,帮他洗衣服,帮他整理桌子、床铺,我和他聊天,还去陪他上课。叶思远在我面前从没有表现出自卑,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该用什么方法做就用什么方法做。他会温和地对我笑,也会和我开玩笑,或者拿话来臭我。我一直忘不掉他在课堂上,嘴里叼着笔写字时,抬头看我的那个眼神。
我知道,他能走到今天这一步,是很不容易的,他用嘴、用脚做事,必定是经过了千万次痛苦的练习才成功的。可是,孙耀那个渣男,竟让叶思远受了伤害,让他下了决心,再也不理我。
或许,我们本来就是彼此人生旅途中一个匆忙的过客,谁都不会为谁停下脚步。
可是,我放不下。
一开始,我心疼叶思远,满脑子都是他。
渐渐地,我开始抱怨,开始想不通。我那么惦记你,我又没做什么错事,你凭什么就不理我了呢?
这其实也是我的自尊心在作祟,我长得漂亮,男孩子们都喜欢我,而叶思远,这个我唯一喜欢的人,却拒绝了我,我有点受打击,心里慢慢地起了变化,开始变得有点恨他。
我真是一个情绪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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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星期后,是一个雨天。
我刚下课,背着包撑着伞走在校园里,这一段时间H市阴雨阵阵,很久没见太阳了,我们寝室阳台上万国国旗已经挂了一大片,再这么下去,我都怕自己要没有内裤穿。
下雨天,我就会情不自禁地想起叶思远,他在学校里走路时,会有人帮他撑伞吗?他的室友刘一峰看起来人不错,应该是会帮助他的吧。我知道叶思远不喜欢别人帮忙,但是雨天撑伞这件事对他来说,实在太困难。
我一边走,一边又在心里想着他,没想到,我真的看见了他。
他斜背着包,一个人走在雨中,走得很快。
他没有撑伞。
看到他,我脑子里想起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叶思远的脚应该好利索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