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上的电子表似乎感觉到了他的心情不佳,滴滴滴亮起了红光。
傅知遇眸色在那红光下越发暗沉,最后他没了耐心,直接伸手去扯电子表。
窗外闪电在天上跳跃,房间里穿着白裙的人也跟着闪电一同抖着身体跳动,形成了一种无法形容出的诡异美。
几分钟后,房间里的人彻底倒地。
*
早晨六点,江酥被迫醒来。
身为霸总,江傲天每天都会早起去跑步,跑完后回别墅里的健身房锻炼一个小时,洗完澡穿戴整齐后才会去公司。
江酥不想起,困得不行,刚重新倒在床上,电子表直接给他电了一下,所有困意在瞬间烟消云散。
他哭丧着脸,一边穿衣服,一边在心里吐槽着这本书的作者干嘛要给江傲天设计晨跑锻炼,现在苦的是他。
最后墨迹了十几分钟,还是穿着运动装坐在了餐桌前,吃了几口就出门跑步去了。
江傲天居住的别墅七百多平米,周围除了他家再也没了其他,在别墅几百米处是一个公园,这个公园还是当初江傲天请人特意建造的,也很大。
江酥从来没晨跑过,跑了几下就有些撑不住了,气喘吁吁地坐在公园长椅上。
江傲天跑了那么久,身体应该能坚持许久,他怎么几下就累了?
江酥喝了口水,脑海里浮现了一个不太可能的猜测:难道这个身体是他的,不是江傲天的?
他身体有什么特征?
屁股上各有一颗黑痣。
想到这里,江傲天猛地起身,想回别墅查看一番,但刚走几步,电子表就开始了工作。
半个小时后,被迫跑完步的江酥回到别墅里的健身房,去洗手间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
在看到两颗痣的那一瞬间,他有些晕厥感。
这身体真是他自己的?难道他穿书不是灵魂穿,而是和身体一起穿进来了?
怪不得跑步那么累,用的是他自己那个不爱运动的身体当然累了!
不过他的身体看样子按照江傲天的身体改造了一番,从原本只有一米七五,没有腹肌肌肉,变成了现在的一米八七,腹肌肌肉都有。
还挺不错。
江酥捏了捏自己的腹肌,满意地走出卫生间,停在杠铃前,尝试举起。
几分钟后,他瘫在地上,有些眼花缭乱。
举不起来,太重了,简直不是人举的。
手腕上的电子表开始发热,然后用力一电,江酥“嗷”一声从地上爬起来,眼里含着泪水再次去尝试。
不举不行,他怕到最后自己真成了‘不举’。
为什么要让他穿成这个霸总,他宁愿穿成霸总娇俏可爱的小娇妻。
一个小时后,江酥穿衣服的手都没力气了,衬衫几次掉在地上。
他看着镜子前的自己,努力穿好衣服,坐车往公司去。
时间到达十点,江酥还记得今天的自己依旧要给小娇妻发很多条消息,打开备忘录,看了眼今天要说的台词,挨个发消息过去。
“女人,气消了吗?”
“我的耐心已经没有了,真想现在就去你家把你狠狠抢回来。”
“女人,别墅女主人的位置空缺很久了,你什么时候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