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安之哈哈大笑,策马扬鞭,追赶在后边,可惜短程比赛骑马不是比赛武艺,和马术高低关系不大,和战马的脚力关系最大,虽然凌安之的战马也不是个服输的,追的距离越来越近,但是差那十几米确实追逐不上。
看树叶随晚风沙沙作响的胡杨树越来越近,余情心中泛起小得意:“大帅,你追不上小黄鱼儿啦!”
战马瞬间就冲过了大胡杨,余情却觉得身后陡然风起,马背上一沉,接近着一个温热的胸膛靠了上来,凌安之清朗的声音贴着她耳际,呼吸声拂得她痒痒的:“谁说三哥追不上我的小魔鱼儿了?这不是还在我怀里吗?”
战马识相的刹住了脚步,开始缓步慢行,余情回头,沉浸在凌安之眸光的星辰大海里,不知道怎么脑海中想到了一句俗语——是鸳鸯棒打不散。
感受到凌安之星眸半闭,贴着她的后颈闻了闻。
余情心中暖暖的,之后,察觉到某人咬了她后颈一口,之后还用尖牙磨了磨。
余情回头看向那温情款款的眼神,好像咬人的不是他似的:“你怎么还咬人呢?”
凌安之将下巴往她头顶一垫,他眨眨眼:“追上了就要叼走。”
凌安之觉得此刻二人之间的静谧挺珍贵了,余生长情的余情无论是喜是悲,好像总那么陪在他身边,让他觉得自己不是一个人踽踽而行。
他心里暖暖的,搂着余情的一截细腰,把余情拢在了自己怀里,信马由缰地逛荡在安西夜色下。
沧海桑田经历这么多,从少年玩伴到温馨相伴,从相互试探到相濡以沫,崇拜从才华开始,陷于品行。
不知道过了多久,战马频频低头在草原上闻嗅,捡着嫩草下肚,可能觉得驼两个人太碍事了,前蹄子刨地摇头摆尾的表示现在是自己吃宵夜的时间,请他们两个识相点自己下来走路。
两个人相视一笑,凌安之扶着余情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走在浅草没马蹄的草原上。
听虫鸣阵阵,看凌安之走在身边,余情看着他盈盈地笑:“夫君,刚才你发号施令的样子,太惊为天人了,情儿好崇拜。”
又灌他迷汤,凌安之淡笑不语,其实余情聪明狡猾的样子,太不像个人倒像个小狐狸了,一笑一怒虽然不是表演出来的,可每次全能点在他的节奏上,他不懂音律,但觉得琴瑟相和应该说的就是这么回事。
余情觉得白云苍狗,一晃认识这么多年了:“三哥,你还记得多年前吗?那时候我来北疆送战马,你还把我当个小子。”
凌安之也觉得物是人非,沧海桑田:“你那时候还是个小半达子,只看身材连个前后也分不出来,虽然是余家少主也不娇气,糊弄得我都没看出来你是个姑娘。”
余情偏着看着凌安之,眼睛亮晶晶的:“三哥倒是变化不大,只不过是由少年郎长成了凌大帅。”
多年来死去活来多次,凌安之觉得自己没变的就是脸皮依然厚如狼皮:“那是,三哥还是那么英武帅气,当年可是一拜见岳母,靠脸就混来了金矿铁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