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小园脚边已经堆了三五件衣裳了。以前的活动范围仅限于阳谷县和梁山,就算在梁山上有些“贵妇”,譬如柴夫人,毕竟也是屈指可数的少数,没有对她的生活习惯产生太大影响;而来了东京之后,她发现自己过去的审美简直太局限。街上形形色`色的时尚名媛,发型、饰物、眉形、花钿、乃至香包手袋,都是自己见所未见的,甚至有些比她上辈子见识过的还要明媚大胆。
于是也不能穿成个土包子出门。早早备了些衣裳行头。香汤沐浴,开始武装。
绣花细纹点朱砂红抹胸,算是喜庆的颜色,潘楼酒店底下的精品衣饰铺子里淘来的,然后熟练改装,加了条肋间到肩膀的系带,形成个无钢圈内衣的效果——不然没托没承的简直累人。过去的内衣是她自己笨手笨脚改,现在有个心灵手巧的小萝莉贞姐,于是顺理成章的全交给她了。
贞姐在一旁帮她挑衣裳。她转头看看小姑娘,忽然起个念头:“过来。”
贞姐红着脸,让她徒手在胸脯量了一圈。潘小园宣布:“回头你的内衣,也这么改一下。要不然以后有你后悔的。”
这种东西也只能小范围内推广推广,可不能像小说里的穿越女,靠研制文胸内衣发家致富。这年头对女性的要求,妇德大于容貌,要把平平展展的椒ru托出形状来,谁信是为了健康?不就是为了勾引男人?——那简直是十足十的淫`妇思维。要是敢开个文胸店,第二天就得被开封府抄了。
潘小园自忖还没能耐和几千年的传统观念对抗。因此这种事她不敢乱说,连孙雪娥都没告诉。不过孙妹子天生一马平川,有没有内衣都差不多。
套上中衣中裤,拎起旁边一套锦缎衣裙,比划比划,刚要穿,又忽然想到,武松这家伙虽然也修边幅,但也仅限于把自己打理得干净整洁,并不太信奉“人靠衣装”。就算是让他穿得节日气氛一点,他估计也就是和平日一样便装出行,自己要是“披罗衣之璀粲兮,珥瑶碧之华琚”,可要把他衬成身边的保镖了。
还是体贴地换了套棉麻布的,刚套上袖子,又觉得不妥。毕竟是要去赴那李家小娘子的约,人家是富贵小资,自己穿太朴素,未免显得不尊重人家。再说,她时刻想着打通东京城的上层人脉,人靠衣装,要是穿成个寻常市井民妇,谁肯正眼瞧她一眼?
最后穿回缎子,浅水碧如意莲纹对襟窄袖小上衣,藏青暗地襽裙,雅致的点缀一圈金银线织兰花纹。外面披了玉色绣小花枝厚褙子,细细碎碎的,正是东京最近流行的淡雅小清新风格。红底白花小绣鞋,藏在裙子底下不嫌太艳。
给贞姐就穿得粉嫩少女风,稍微描描眉毛。小姑娘贫家出身,眉眼单薄,端不住太张扬的颜色,但身段不错,清新打扮,出去讨人喜欢。
香粉黛眉点口脂,想要贴个花钿,还是不太适应这种审美,于是算了。又觉得夜晚会冷,于是给自己和贞姐各包了件翻毛斗篷,又想到扈三娘,派贞姐出去问问,她缺不缺外套。
潘小园照照镜子,觉得满意,有些格调,又不至于喧宾夺主。突然又想起来首饰没戴呢,赶紧从自己有限的收藏里挑。
刚打开首饰盒,听到有人敲门。她只道是贞姐,随口说:“进来。”
门没开,却是武松的声音:“我……来看看,需不需要帮忙。”
潘小园眉花眼笑,这人终于练出眼力见儿了。
赶紧把一屋子内衣外衣收箱子里,推进屏风后面的卧房,笑盈盈拉开门,说:“来得正好,帮我看看耳环……”
一句话说一半,声音慢慢小下去,只晓得目不转睛看他了。
松石蓝的盘领大襟开衩袍,是他唯一一件半正装,那天`衣箱里见过;袖口却给绑得窄了,让他的宽阔肩膀一撑,成了文武双全青年才俊的风范。搭的腰带裤子黑长靿靴,无一不恰到好处,行止如踏云烟之上,平凡中透着低调的霸气,简直是凸出了他所有体格上的优点。
……让人想当场给他脱了。
当然不敢。注意到他衣衫略嫌单薄,轻轻一戳胸口,弹回来:“不冷?”
武松低头一笑,手晃一晃,拎着件宽大的黑色暗纹斗篷呢,不知哪里借来的。
配色简直不要太赞。潘小园觉得武松没这天分,但说不定是他灵光一现呢。
于是笑靥如花的夸他:“精神,好看。”
见他有点窘迫,变本加厉:“当然是人俊,穿什么都好。”
他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欲说还休,半天,憋出一句:“你也……挺好看的。”
变着花样赞她好看的人多了,潘小园不以为意,笑笑,见他有点紧张的意思,突然想到,这人觉悟突增,实属难得,必须好好鼓励。
朝他轻轻一福:“多谢二哥夸赞。”
才不管他脸红,顺势勾住他手指,首饰盒打开:“帮我挑个耳饰?”
武松看得眼花缭乱,只得使出万能金句:“你……戴什么都好看。”
“那可不成,你随便挑个。”
他有什么办法,只得凭感觉,最后拈出一对最花哨的蝴蝶缠枝金坠子。
潘小园看看,其实不甚满意,今天她穿的是小清新风格,可不适合戴金戴银。
只好耍赖:“再挑一个。”
武松:“……”金灿灿的嵌牡丹流苏。这人果然是土匪做惯了,见着金子就眼热是怎地?
“再挑个。”她就这么两件金耳饰,都是拿来抵工资的“赃物”。再挑就没金的了。
武松十分听话,又拈出个闪闪亮亮的镶银白玉葫芦坠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