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唐志华死了吧。
(二)
孟丽云上楼开门,一回到家,关上大门,整个人都像是脱力了一样,大口大口地喘息,靠着门才能站立。
唐文和唐武已经醒了,唐武连忙过来扶着她,“妈妈,你不舒服吗?”
唐文麻溜地去倒了凉开水,用白瓷碗装着,端过来递给孟丽云,“妈妈,你是不是中暑了,快喝点水,坐下来我给你扇扇风。”
“没事儿。”孟丽云摇摇头,却是真心地带了点笑容,为了不拂小崽子们的心意,她接过水喝了两口,然后虚虚地扶着唐武的手进了南屋。
南屋的床上,唐棠又摆开了地图。
这一次,孟丽云拢一拢头发,坐到唐棠边儿上,然后招呼两个儿子,“小文,小武,来,咱们一起找一个地方!”
孟丽云刚才拒绝王院长给唐志华申请抚恤金,并不是因为冲动和拒绝接受现实,而是因为她真的相信丈夫还活着,如果申请了抚恤金,丈夫在单位上就算死亡人口,以后回来了,哪里去找工作呢?
丈夫那么优秀,那么努力,才年纪轻轻地当上了单位的所长,她不能让丈夫往日的汗水和努力都白费,而钱财款项,她也已经想好了办法。
孟丽云头一回下楼之前,听女儿说完了她做的梦。
女儿说,她要买地图是因为之前梦到过两只燕子,燕子告诉她,在一个公园里见过唐志华,那个城市有很多蓝色的湖泊,燕子说不城市的名字,但是记得从那里飞到山岚市要飞六天才能到。
这话确实荒诞,起初,孟丽云是不信的。
南屋的檐下就有一窝燕子,小孩子白天见了,晚上就容易梦到,虽然女儿的话不像一个四岁孩子能编出来的,但是孟丽云一向觉得女儿最聪明最可爱,女儿有这个想象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她也不太意外。
后来,唐棠又说了今天中午做的梦。
她说,梦中的唐志华一身白衬衣,在一片一望无垠的玫瑰花田中摘花,别人问他摘那么多花干嘛,他说要摘下来送给妻子,因为妻子最喜欢玫瑰花。
孟丽云确确实实地震惊了。
没错,她是喜欢玫瑰花,但那是十多年前初遇唐志华的时候了。
那时候她刚从大学毕业,分配到市设计院,没多久和唐志华处起了对象,两个人蜜里调油,唐志华当然就知道她喜欢玫瑰花。
但是没过多久,十年运动就开始了。
有一位植物学家因为喜欢梅花,而梅花曾经被东南某位人物定为国花,导致那位植物学家遭到了严厉而残酷地批dou。
孟丽云和唐志华一样,各方面都变得谨小慎微,尤其是听说那位人物的夫人也喜欢玫瑰花,孟丽云从此再也没提过对玫瑰花的喜好。
后来两个人结了婚,生了几个孩子,忙工作,忙照顾孩子……日子变得踏实忙碌,所有的时间都务实地用在每一件和过日子相关的事儿上。即便过了那段特殊时期,孟丽云也再也没有提起过玫瑰花,甚至她都快忘了她以前那么喜欢玫瑰花了。
总之,她的这个喜好,女儿绝对不可能知道。
其实女儿的梦境有很多信息,有大型公园说明是城市,燕子飞行六天可以划出大概距离,尤其是,蓝色的湖泊极具地方特色,符合这个限定条件的并不多。
在下楼去见李招娣之前,孟丽云已经按照几个条件粗粗地筛选了一遍,找出来的城市恰恰就在算盘河的下游,与公安局抓到的盲流的户籍地隔得不远,如果丈夫被洪水冲到罗安县,再远一点,就是筛选出来的那个城市了。
也就是说,用女儿梦中的条件筛选出的地方,恰恰与公安局从盲流身上得出的信息吻合。
九分的相信,或许还有一分孤注一掷,孟丽云抱住女儿,轻轻地说:“好,咱们去找爸爸!”
慎之又慎,孟丽云和孩子们一道翻了一下午的地图,直到天黑了,孟丽云才做了晚饭。
为了简便,孟丽云干脆做疙瘩汤,她舀了两碗面粉,把水龙头打开一点点让水往下滴而不流,然后用筷子快速地搅拌面粉、
等全部搅成絮状,往烧热的铁锅里下点猪板油,拍一颗大蒜进去煸香,掺上两大瓢水,等水烧开了,先下面疙瘩,再下切碎的青菜。
没一会儿,一锅香喷喷的青菜疙瘩汤就做好了,再揪一把窗台的小葱,切碎了洒进去,那真是说不出有多香。
吃过饭洗了碗,约莫八点钟,孟丽云又下了一趟楼。
这一次,她去了四号单元楼的二层,然后停在端头那户人家的门口。
“嘭嘭嘭”,孟丽云敲了三下门。
门被打开,开门的是杜水生原来的老婆生的女儿,郑美红不待见这小姑娘,偏偏还不想别人说她是个心肠狠的后妈,所以小姑娘穿得不错,身上一件碎花的小裙子,脚上穿着一双白色的飞跃运动鞋。只不过小姑娘面黄肌瘦,根本撑不起身上的裙子,看着就像是借了别人的来充面子一样,脚上的鞋也是脏兮兮的,都开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
孟丽云摸摸小姑娘的头,“你爸爸在吗?”
小姑娘性子有点怯,但她知道这个阿姨对她蛮好,乖乖地点头,挪到旁边,让孟丽云进屋。
“杜院长在吗?”孟丽云扬声问一句。
杜水生在客厅看报纸,应道:“是小孟啊,请进。”
郑美红和汪翠芬本来在卧房里,听到孟丽云的声音,赶忙就出来了。
汪翠芬也不坐,就斜靠在墙边儿,揣着两只手干站着。
郑美红脸上带点笑,对杜水生的女儿道:“快去给阿姨倒水。”
语气是和风细雨,小姑娘却是沉默着一点儿不敢吱声。
“不必了。”孟丽云制止了小姑娘,转头对杜水生道说:“杜院长,我今晚来就为着一件事儿,我想跟您借一千块钱。”
“那怎么——”汪翠芬不等孟丽云说完,先叫了起来。
杜水生毕竟是单位的副院长,不管心里是什么想法,面上总是讲究个体面,皱着眉头对郑美红说,“叫你娘先回她屋歇息吧。”
郑美红转头瞪了汪翠芬一眼,汪翠芬不敢吭声了,闭紧了嘴巴,仍旧在那儿站着。
“不白找您借,我借三个月,按信用社年利息的两倍给您付利息。”孟丽云不理会汪翠芬,只跟杜水生言语。
杜水生放下手中的搪瓷杯子,显然是产生了兴趣了。
孟丽云缓缓道:“我把房子抵给您,三个月之后还不起,房子就归您,咱们白纸黑字写好,签字按手印。”
抵押房子给杜水生,孟丽云是深思熟虑过的。
首先,为了去外地寻找丈夫,她需要一大笔钱;其次,退一万步,如果丈夫真的出了事儿,她一个人养四个孩子,城里消费高,而且她也忙不过来,到时候要把孩子们送回外婆家,那就没必要住两室一厅的大房子了。
而且,所有家属院的房子,产权都是属于单位,职工只有住的资格,如果孟丽云不住这两室一厅,不可能与外部人进行买卖,只能和单位内部的人私下协调,然后去单位登记换名字就行,当初唐志华就是这么从别人手中换到的房子。
单位里能一下拿出这么大一笔钱的,而且很可能有这个意愿的,只有杜水生家里,毕竟,郑美红无底线地扶持娘家弟弟,汪翠芬念叨想让儿子们进城,那是大院里除开杜水生之外的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儿。
再说了……杜水生和郑美红两口子的钱来路不正,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栽了,还不如现在先敲定了。
郑美红习惯性地跟孟丽云唱反调,刚听孟丽云说完,就说:“我不同意,我们有房子住!”
“闺女,你傻了啊!”这时候,倒是一直干站着的汪翠芬过来扯了扯郑美红的衣袖,小声道:“她那房子弄到手的时候花了可不止一千!你是有房子住,你想想你弟弟们,都在泥浆里头打滚刨食呢!”
汪翠芬心道,要是女儿在城里给儿子们弄套房子,再让女婿给找工作,儿子孙子不都摇身一变成为城里人了吗?那滋味……想想就美啊。
郑美红愣了一下,也反应过来了,她结婚几年肚子里一直没动静,这两年听了汪翠芬的建议,觉得杜水生的女儿肯定是靠不住,还不如从几个侄子里抱一个过来养着,将来好给她养老送终。
要人家养老送终,那起码要给人家解决住房嘛。
这么一想,郑美红就转变想法了,对杜水生说:“丽云跟咱们是同事,认识这么多年了,现在志华没了,丽云一个人拖着四个孩子,我瞧着怪不容易,咱们能帮就帮一把吧。”
杜水生比郑美红大了整整十五岁,比丈母娘汪翠芬才小几岁,而且在孟丽云分配来设计院之前,郑美红是单位长得最好看的女的,所以吧,杜水生除了小气爱嫉妒,其他的事儿都很顺着郑美红。
因此,他沉吟了片刻,点了头,“小孟,看你这么困难,我也愿意帮扶一把。”然后又说:“但是你得给我三天时间,我没这么多钱,我也得找别人凑一凑。”
孟丽云选择性地忽视郑美红的话,至于杜水生的话,就听明白杜水生答应就行,说什么要去借之类的,那不过是杜水生掩耳盗铃,怕人家知道他有钱。
事情谈定,孟丽云也不多待,回家去监督孩子们洗漱,然后自个儿也上床睡觉。
要好好睡觉,好好吃饭,这样才能找到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