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讲述的故事并非虚构,他确实曾经失手治死过一个孩子,并且毕生经历仅此一次重大医疗事故。
但他何时又曾说过,自己只杀过一个人了?
从小他喜欢把路边的野猫野狗开膛破肚,从中获得无上的满足,这是一种天性。父亲发现了这一点,把他送去学医。他脑子很好使,没费太大劲便考上了一所医科名校。
然后,他第一次体验到了解剖人体的欢愉。
一直到他毕业,实习,转正,升职……医生已经越来越不满足于对尸体下手。其实他专攻儿科正是存了满足自己欲求的心思。
普通人可能会觉得外科医生才有机会动刀啊,但事实恰恰相反。要是每每在手术台上因为自己的兴趣玩死病人,这医生还当得下去么?
相比之下,他就业的医院位于最混乱的城区,院长本身也身兼不明不白的勾当。这里便常有地下社团或乞讨组织带来路不正的孩子就医。
很多有远见的组织对于这些长期饭票宁愿花点小钱医治一下也不愿随意抛弃,毕竟这个年头人kǒu • jiāo易越来越困难了。而那些被拐来偷来骗来或者抵债而来的孩子从医院“逃跑”,这些非法组织也没处说理去。
实在没有猎物的时候,医生偶尔也会铤而走险。他诱骗一些看起来调皮,父母也不太负责任的孩子避开父母自己跑去医院外面,由与自己有勾连的团伙接手。这样在医院的监控里,孩子的“走失”就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了。
事实上在医生就业的城区,类似的事情每天都有。有些发生在商场里,另一些甚至在阴暗的小巷里明抢。
医生有着卓越的头脑和见识,他为自己的爱好找到了一条安全的真理。他从不试图去小心掩饰所有的蛛丝马迹,因为他十分清楚在警方的人海战术与那些闻名于世的大侦探手下,自己那点外行的遮掩没有任何意义。
他的诀窍是,不要引起超出自己能力的敌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