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的齿上,还有着簪花小楷刻成的“杳”字。
李昂绷不住了。
“王爷,您说,您拿东西就拿东西吧,画蛇添足的往上面刻字做什么啊。我自己的妹妹,我知道,又不是小狗撒尿占地盘,没有往自己的东西上刻字的习惯。”
荒王幽幽道,“这我不管。总之,这上面有字。这别人才信,这是你家的东西啊——”
李昂:“王爷,您就给句痛快话吧。您这一来二去的,到底是要做什么。”
荒王:“二公子,你可别怪我,这圣人有言,‘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你家人自己行事不仔细,把刀把递到我手上。只能怨你们自己。”
“东西在我手上,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可以说,和她,早有私情。反正——我这名声,传出去,大家也没什么不信的。”
这又有刻字,又有个人特色。
这普罗大众只要有瓜吃,才不会去细究呢。
而且,这瓜,做得越符合他们的口味,他们越吃。
这所谓的证据,只要让他们认为那是真的,那就是真的。
李昂气得说不出话来。
荒王得意,“二公子,我把你当朋友,还提前和你通个气。你们好好考虑考。若是让市井上都知道令妹李杳杳这事,她也做不成正妃了,只配做妾。”
李昂挺直了腰板,“殿下,我们家,虽说不能和殿下这样的皇亲贵胄相比,但是,也绝不受人威胁。”
“二公子,识时务者为俊杰。我方才还是没把话说绝。令妹这事,若是宣扬出去,不只是她自己落了个私德不修的罪名,就是你,你父亲,你们合家也得落个家风不正,管教不严罪名。”
李昂哈哈大笑,“殿下,若是我家小妹真的最后去了您的府上,和您结亲,只怕,那才让人觉得我们左相府家风不正呢。”
确实,就凭荒王的那些“好名声”。谁家和他结亲,那才是自甘堕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