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氏包的襁褓,里层是洗了软绵绵的白棉布,外面是层烟灰色的天香绢,她护犊子,将个小修齐抱在怀中,任谁也讨不走。
一看到朱氏无甚大病,不过是装病想叫儿子来看自己一回,季明德便明显的不高兴了。
一个生母,一个养母,头凑在一处看小修齐。
小家伙两只眼睛格外的圆,瞳仁似点漆,望望这个,再望望那个,见全是一帮老太太,显然不怎么高兴,直到看见宝如那张同样圆圆的脸在后面笑着,咧嘴一笑,牙胎红红,手舞足蹈,格外的可爱。
朱氏看了半晌,摸上孩子牙白面的交衽小袄儿,道:“好歹也是王府的长孙,穿的是不是太素了些?”
杨氏嘴巴刀子一样:“有什么素的?他是男儿,不是非得桃红柳绿才好看的,我瞧着这样就很好。”
宝如自己还像个孩子一样,也不说话,乖乖坐在一旁,在杨氏面前比小修齐还乖。偷孩子的贼一般,悄悄摸一下儿子的小手,给他伸伸舌头。孩子一双眼睛紧紧盯着她,时不时的冲她笑着。
朱氏深叹一气,她当初也不知踩过宝如多少回,总觉得她太傻太憨,配不上季明德,反而是胡兰茵聪明有手段,会成为季明德的助力。
可如今再看,杨氏一门心思只帮季明德带孩子,从不操心他的大事,如今儿孙呈欢膝下。她操碎了心逐名逐利,却落得个晚景凄凉。
季明德心中还有事,也不多呆,只待朱氏看过一眼孩子,便率先一步而出,带着宝如娘儿三个回了隔壁。
朱氏看过一回孙子,自觉人生圆满,于这七月末的夜里,格外欢畅。
她叫方姨娘捧了铜镜过来,镜子里一张象牙白的脸,很瘦,是胖过之后,又瘦脱相的那种瘦,四十岁的妇人,瞧着像个七十岁的老妪。
方姨娘笑道:“生活便是这般,熬过了苦就有甜,瞧瞧小公子生的多可爱,看着他,我的一颗心都要化了。”
朱氏望着自己人中下那道淡红色的线,叹了一气:“好在缝上了唇,否则,只怕我的样子太丑,要吓坏了孩子。”
她一生的遗憾,就是那两瓣唇没有尽早缝上。
眼看八月,晚来风凉,秋蝉在树上鸣着。朱氏和方姨娘两个一起努力,从床上挪到了窗前的竹椅上,也是笑:“本以为此生都见不到他了,没想到他还肯来主动见我一回,又还带着大孙子……”
其实她压根没往长安写过信,也没有说过自己有病的话,不知怎么的儿子就来了。
月光下,檐廊下站着个男人,本□□袍,白衽,清清瘦瘦,看不清面容。
朱氏两腿风湿厉害,已经站不起来了。
过了二十多年,她没想过自己还能再见李代瑁,连妄想都没有过。
隔着雕花窗扇,他还是那么年青,二十年的岁月没在他脸上留下什么痕迹,便细髯满颊,眼神深遂严厉,一眼就能认得出来。
而她,刚看过镜子里的自己,苍老如妪,朱氏份外难过,自惭形秽,叫这突如其来的一刻吓呆了,动也动不了,遂性一把扯过方姨娘手中的镜子,就那么遮到了自己脸上。
“关于明义,是本王对不起你。”他的声音依旧那么柔和,带着淡淡的疏离,窗外影疏疏,一动不动。
朱氏还沉浸在初见大孙子的喜悦里,此生也没想过再见李代瑁,他来的太突然,她居然不知该如何应对。
李代瑁其实压根不想看那个兔唇的妇人,多看一眼都不想,但终归是儿子的生母,他飞快的扫了一眼,只看到面铜镜颤危危的抖着。
还好,他不必再受一次惊吓。
“王妃先本王而去,死后不愿同穴。本王的陵墓之中还缺个伴儿。你若愿意,天年之后,本王想与你葬在一处,可行否。”李代瑁缓声问着,是商量的口吻。
朱氏还没明白过来,一只铜镜仍旧在脸上盖着,不敢哭,也不敢说话,主要是吓坏了。方姨娘先回过味儿来:“夫人,大喜呀,王爷这是想和您同葬呢。”
李代瑁已然欲要离去。
方姨娘道:“快,快说愿意呀。”
二嫁过的女子,朱氏本能觉得自己不可能和李代瑁同葬,但他性子果决,打小儿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既敢这么说,只怕就是真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