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任志义是云锦区的“知名人物”,以前因为打架斗殴蹲过两次拘留所,民警都眼熟他,当天就确定了死者的身份,然后派人去了任志义的家。
这一看不要紧,差点儿给那倒霉刑警的魂儿都吓掉,任志义家里水泥地板上都是血,触目惊心的长血痕、血手印遍地交错,基本上可以确定任志义的家就是第一案发现场,而静江湖则是抛尸的第二现场。
然后他们通知了任志义在外地的父母——两个父母表示因为儿子不孝,甚至还动手打老人,在许多年前就跟他断绝关系了,早就对这形同虚设的儿子心如死灰,任志义是死是活都跟两个老人无关,至于尸体也不要了,让警察同志随便找地方埋了。
由于重光市的监控资源紧缺,取证工作就变得相当艰难,他们没有办法了解到任志义生前都见过什么人,只能通过他的通讯录来调查。
结合在案发现场留下的“走”字后,再查到“赵霜”这个人,他的犯罪嫌疑就直线往上升,被警方列为头号嫌疑人。
可是这赵霜家里一干二净,本人在一家小厂子工作,同事对他的评价还可以,虽然他没有当天晚上的不在场证明,但是现场也没有任何直接有力的证据能够明确地指向他。
云锦分局开始黔驴技穷,束手无策之下就把这案子往上送——听说市局这两天挺闲的,林支队长因为不知名腰伤请了将近一个月的假了,以江副支队的性子,说不定就把这一桩shā • rén案接下了呢!
而江裴遗现在又迅速推断出,地上的字根本就不是任志义本人写的,而是凶手伪装成任志义留下来的,那么本来简单明了的案情就忽然变得扑朔迷离了起来——凶手为什么要在地上写下“走”字,又为什么要陷害赵霜?他跟赵霜是什么关系?任志义在临死前给赵霜打电话说什么了?
江裴遗合上卷宗,抬起眼平淡道:“通知赵霜,让他今天下午来一趟公安局,接受调查。”
祁连犹豫了一下,委婉地说:“江队,赵霜现在还不能算是犯罪嫌疑人吧,现在就传唤他合适吗?”
林匪石在一旁不紧不慢道:“没关系,他如果觉得公安局这地方不好,让他指定地方也可以,这个无所谓的。”
“好的!”祁连领命而去,蹦蹦跳跳地下楼了。
小祁警官现在的心情还挺轻松的,并没有接到命案的沉重压抑——无辜的好人被杀害,他们会因为共情作用而感到着急、愤怒,但是假如死者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就不会有愤愤不平的遗憾了,只会让人觉得那是大快人心的“现世报”,死了才好。
生命的价值本来就不是等同的。
林匪石坐在桌子上,翻看着现场勘察的照片,面不改色地说:“这一个红点应该是滴落状的血迹吧?我以前看刑侦纪录片的时候好像被科普过,当时还觉得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