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茶没什么味道,和清幽的香味比起来,口感可说乏善可陈。然而吃过香脆的炒黄豆后喝一口桂花茶,嘴里也会清爽一些。
农家豆腐上来了,油炸过的嫩豆腐沾着咸香浓稠的酱汁,吃起来外皮软韧而内里嫩滑。
高山白菜上来了,嫩生生的黄色小白菜安静泡在鲜美的汤汁里,吃一口清爽美味。
鱼头大骨豆腐汤也上来了,鲜美的鱼头配着浓香的棒子骨、清爽的蔬菜和吸足了鱼汤的老豆腐,最后再喝一口煨了很久的奶白鱼汤……神仙日子哪里换?
最后的主角,烤鸭姗姗来迟,然而一登场就是一股霸道的香气,让人眼前一亮。
这家的烤鸭还用果木烤制,因此成本较高,半只就要一百多。
夏夜嗅着这地道的香味,他伸手揭过一张面皮,面皮刚蒸好有些烫手。他趁热放上沾满了面酱的鸭肉和鸭皮,放两根葱条和一根黄瓜条,动作熟练地包起来,啊呜一口。
脆脆的烤鸭皮配合软嫩的鸭肉、微甜的面酱、微辛的葱条和爽口的黄瓜条,最后一张厚薄均匀的面皮将这一切包裹起来……夏夜舔舔指尖无意间沾到的酱汁,笑容就像是花儿盛开,一本满足。
阎希呆呆看着夏夜,见他看过来,无措地低下头,手忙脚乱地学着包烤鸭,也学着一口塞进嘴里。
小少爷何时这么粗鲁地用手抓过食物一口塞?阎希差点被自己的动作呛到,他咳了两声,看着对面夏夜腮帮子鼓鼓嚼着食物,他也鼓着腮帮子吃。
这味道新奇有趣,仿佛最让他厌恶的吃饭这件事也一起变得有意思起来。
“要命要命。”耳朵上挂着的系统看到了一切,它在心里跺脚磨牙,“这小子的眼神跟融化的蜜糖一样黏在宿主身上,他是想干什么?”
阎希没想干什么,不过是好孩子遇上坏孩子那点神秘和刺激,再加上身处陌生环境于是对罪魁祸首的一点本能依赖,最后再来一点夏夜无言的照顾造成的冲击。
简而言之就是,喜欢。
酒足饭饱,夏夜用湿纸巾擦了手,准备起身离开。
两个半大少年,正是吃穷老子的时候,这么多菜肴全部吃完,只剩下一堆骨头渣渣。这家店东西不错,就是价格略高有点心疼。
其实用了优惠券一顿两百多,以如今的物价算得上良心,主要原因还是夏夜自己穷。
夏夜和阎希走出来,结果左边呼啦啦出来一班子年轻人,和夏夜一个年龄段的,却打扮得很成熟,左搂右抱,还吵着去酒吧。
他们十几号人,走道就那么窄,一下把夏夜两人包围在里面了。
“不好意思。”边上黑长直的文静女生撞到夏夜胳膊上,她微微低头,看起来很腼腆。
夏夜看着她,扯着阎希拉开一点距离,脸上笑着:“没关系。”
他们走出门口,门口站着一个高个男孩,靠着一个路灯在等人。他看到这群学生就站直了:“阿雪,我找你有……夏夜?”
他看着夏夜,瞪大眼睛的样子好像见了鬼,夏夜也看着他,系统吹着口哨:“宿主,你的童年小伙伴比你高了一个头。”
“好久不见,李渔。”夏夜微微一笑。
“你……你这些年,还好吗?我看到你家成了废墟,还以为你也。”李渔抓抓头发,有点不知所措。
这么多年没有见,以前是孩子,现在却知事了,多少感觉到了一点隔阂,不能像是童年那会儿那么亲密无间,甚至有点物是人非的感慨。
时间真是感情的头号杀手。
“一个亲戚接走了,因为太匆忙,也没有留下什么信息。你呢?”
李渔已经是个大男孩,脸上虽然还有些稚气,长得却已经很成熟,至少身高是碾压了童年伙伴:“还行。”
接着两人都没话了,这个奇怪的时候突然见着了,居然挤不出什么感慨,更找不到什么共同话题,相互甚至觉得尴尬。
“不是有事找我吗?”之前那个文静的女孩走过来,手挽在李渔胳膊上,眼睛看着夏夜,还眨了眨,“你们认识啊?都没听你说过。”
李渔略有不自在,被挽着的胳膊看着都僵硬了:“我和你说过的,我小时候的朋友,夏夜,读书很好的。你号码多少?我们加一下?”
李渔特意略过身边的女伴,不想介绍,他身边的女伴却主动自我介绍:“我叫/春雪,是小渔的好朋友,一起加个朋友。”
李渔一下看向这个女孩,女孩却笑眯眯地伸出自己的智能手环:“这是我的号码。”
夏夜拿出手机加了。
“那个,我们先走了。”李渔迫不及待要走,他扯走了女孩,然后朝着原地的夏夜两人摇摇手,“下次约出来吃饭?”
“好。”
等两人走后,阎希轻轻扯着夏夜的衣服小声问:“夏哥哥,那个人他……”
阎希欲言又止,他想告诉夏夜,那个女孩是妖魔,那个男孩身上有不详的气息,又担心自己多管闲事惹人讨厌。他虽然只是半个墨麒麟,但是对于负面能量还是很敏锐。
夏夜转过身,他收起笑容:“我知道,他身边那个女孩是妖魔,他和妖魔签订了契约,得到了特殊力量。”
而他在那个女孩身上嗅到了人肉的味道,是食人的类型么?
想起什么事,夏夜低头在胳膊上点了一下,一撮紧紧贴着他的灰色丝线出现在上面。
阎希一愣:“猎物标记?”
妖魔们在中意的食物上留下标记,一是方便随时找过去加餐,二是警告其他食人的妖魔不要出手。这种行为,通常被叫做猎物标记,现在也称是‘外卖预定’。
当然,术士们还是更喜欢叫它‘死亡预告’。
夏夜的眼睛看过去,人类、非人类、普通人、超能力者走在一条马路上,真是混乱又多姿的世界。
他复低下头,微笑着打开手机:“喂,你好,特安部吗?”本来还想留着寻点乐子,但是看在童年朋友的份上,还是给她一个痛快吧。和这种妖魔订下契约,对他自己或者别人,都不是好事,还是解除了好。
至于说当作没看见?
虽是几年不见的朋友,但是不戴项圈的凶兽,是不可以随意在马路上奔跑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无情夏:遛狗带着狗绳遛,这可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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