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注意到一个人的这么多优点,就是喜欢。
不喜欢的人,他连续见上七八次也记不住长相,更别提其他的了。
可是,林城步说的是爱。
这让他猛地有些混乱。
他对各种正面情感的认知远远不如负面情感,愤怒,烦躁,厌恶,害怕,恐惧,失望,绝望……每一种他都体会过,直至麻木。
但林城步说的是爱。
他看着林城步的脸。
背着光,因为情绪低落而显得有些憔悴。
或者不仅仅是因为现在情绪低落,从那天在春稚吃完饭到现在,一共间隔了不到三天时间,林城步却憔悴得厉害。
甚至比起以前在船上见到他时都要憔悴,那时劳心劳力还各种担心受怕的林城步,都没有像现在这样,短短两天时间,就满脸疲惫。
这个人对他的感情,当然不仅仅是喜欢他这么浅的程度。
光是这些年如影随行地付出,就早已经超出了喜欢能做到的范围。
这就是爱——
元午摇了摇头,把撑着脖子叫的羊驼从脑海里甩出去。
“元午,”林城步叫了他一声,“我有补充说明,你要听吗?”
“啊,说吧,”元午抬起头,突然觉得逆光站在他面前的林城步非常高大,身体一圈都泛着金光,他不得不拉了拉林城步的衣角,“能低点儿么,看上去太伟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