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睡觉?”项西问。
“看书,你太吵了,”程博衍在卧室里说,“对面的鹦鹉让你一衬都柔情似水了。”
程博衍没有关卧室门,项西能看到他戴上了耳机,靠在窗边的懒人沙发里,腿伸得老长。
看个书也能看得出这么舒服的姿势。
虽然没上过学,但项西觉得程博衍上学的时候肯定是那种特别能念书的学生。
如果平叔能让自己去上学,他可能也念不出个样子来,平叔肯定天天被老师拎到学校去,拎不了三次他估计就得成为失学儿童。
电视没意思,程博衍也懒得听自己说话,又不想躺着,于是项西团在沙发上盯着屋里看书的程博衍发呆。
说起来,程博衍的确是挺帅的,第一次看到身份证时项西就觉得这人挺帅,项西看着他的侧脸,就是不说话不笑的时候看着有点儿冷,不熟的时候总给人不太好接近的距离感。
其实是个挺逗的人。
不过可惜了,居然喜欢男人,项西啧了一声,这么好的基因就这么浪费掉了……好像想得有点儿远。
项西摸摸兜里的手机,手机他一直拿着没离身,就怕人家打电话来让他去上班他接不着电话,不过手机一直没响过。
项西把手机拿出来看了看,有电,也有信号。
只要开始动了就行,自己倒是动了,动得也挺积极的,不过改变有些微小,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才能真正步入正轨,像程博衍这样他是没希望了,但像大街上那些为生活奔波着的最低层的人他也会满足。
比如晚上在水果店给人看看店什么的,就是挺好的一步了。
挺好的。
程博衍觉得看专业书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乐趣,但从小到大都很自律的他已经把看书学习作为一种习惯。
枯燥的专业资料也能一看就两三个小时不动,机子里的音乐按顺序放完一遍的时候,他合上了书,仰起头活动了一下脖子,站起来走出了卧室。
已经11点了,项西手里拿着遥控器,整个人都缩在棉筒里已经睡着了。
脸色已经不像之前那么泛着红,基本正常了,他伸手在项西脑门儿上碰了碰,温度已经降了下来。
茶几上的苹果项西吃掉了三个,大概因为不想动,苹果核他都没扔进垃圾筒,但也没放在茶几上,而是放在了杯子里。
程博衍把果核倒进垃圾筒,又洗了洗杯子,回到沙发旁边拍了拍项西的脸:“进屋睡去。”
“……嗯?”项西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又闭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