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简隋林这条伏笔,也将随着故事的发展,慢慢展开。
1、第一章...
简隋英第一次见到李玉,是在他自己家的客厅。
他叼着烟进门儿的时候,就见到简隋林和一个男孩儿坐在沙发上,俩人有说有笑的样子。那男孩儿背对着他,费耶诺德的球服汗湿地贴着后背,背部宽阔矫健的线条若隐若现。他们的衣摆和裤脚还沾着泥,却一点儿不客气地坐在米白的真皮沙发上,茶几上倒着空的可乐罐和两块儿蛋糕,脚边还放着一个脏兮兮地足球。
听到开门声,沙发上聊天的两个人,一个抬头,一个扭头,齐齐看向门口。
简隋英和那男孩儿四目相接的一瞬间,他突然就有点儿挪不动步了。
当时的感觉,文雅点儿的说法叫一见钟情,直白点儿的就是“见他第一眼就硬了。”只不过后来再想起来,都他妈是孽债呀。
总之他当时觉得心跳加速,呼吸急促,脑门儿上的血管突突直跳。
那男孩儿怎么说呢,眉眼那个周正啊,长得那个俊俏啊,按简隋英地说法,那就是“按照老子口味儿长得”。
他简大少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矫健英挺唇红齿白小白脸类型的男孩儿。何况眼前这个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都要好看得多。
他一直觉得他这个shǎ • bī弟弟已经算是男孩儿里数一数二的清秀漂亮了,眼前这位却是有着全然不同的沉稳英挺的气质。
他的目光从那男孩儿殷红的嘴唇,白皙漂亮的脖子,一路看到他短裤下面修长结实的小腿。
他这辈子也算阅人无数,却从来没像现在这样迫切地想要接近一个人。
可这个人却偏偏是简隋林的朋友。
他压下心头的欲望,假装不咸不淡地扫了他们一眼。
简隋林看到他不虞的脸色,赶紧叫道:“哥,你回来了。”
简隋英“嗯”了一声,跟往常一样爱答不理。
“哥,这是我同学,李玉,老首长的孙子。”
“哦?我怎么没见过?”
“李叔叔之前不是调到外省去了吗。今年刚调回来,我们小时候就认识,但也是好久没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