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眼神显然给了王树民极大的鼓励,于是这伪老大喝了鸡血一样地清清嗓子,吼声更大了:“打今儿以后,谢一就是我哥们儿,铁瓷器,谁跟他过不去,就是跟我过不去!”
众小鬼傻了。谢一眼神飞快地闪了一下,接着又低下头去,握着笔的手紧了紧。
王树民眼尖,扫着门口一抹熟悉的影子,迅速且正襟危坐地回了座位。数学老师咳嗽一声,不解地看着这帮聚在一起一看就不打算干好事的破孩子:“都干什么呢?快上课了还折腾?!”
轰,再一次鸟兽散。
王树民觉得自己一辈子都没那么狗腿过,从那以后一天到晚地跟在谢一身前身后,没话找话,看着谢一爱答不理半死不活的样子,心里也怪不爽的,可是每次瞥见他身上背着的那个,沾着洗不掉的污点的书包,还有那些怎么抹都抹不平的书页,这些不爽也就咽下去了。
王大栓和贾桂芳都是热心的人,家里的孩子,淘是淘,到底还是有良心的。
谢守拙更神出鬼没了,三天两头不着家,出门鬼混。没过多长时间,黄采香活着时候那个或者能看的小家就不成了样子,满屋的废旧酒瓶,还有一个要么颓废,要么鼾声如雷的男人。黄采香对谢守拙来说是什么呢?
她生前的时候很少得到他的好脸色,可是她死了,他也就像是没了魂一样。那能惹得一条街的大姑娘小媳妇脸红心跳的五官,笼罩上一层抹不去的酒气,人也瘦得脱了形,脸上的胡茬很多天也不记得刮一刮,一双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
她不好看,不风骚,不得他的心,可她是他生活的必需品。不知道是不是失去了的东西才显得珍贵,谢守拙没了黄采香,突然觉得像是丢了魂儿。这人从小就受宠,长辈的宠,女人的宠,所以他一辈子未曾长大。
贾桂芳说,只是苦了谢一。
谢一像黄采香一样爱书,哪怕是巴掌大的新华字典都能让他老老实实地捧着坐上一下午,这孩子对于文字好像有种天生的敏锐,一手好字,端端正正横平竖直,写的作文从来都是语文组的老师拿去当范例。
黄采香活着的时候还偷偷给他零花钱去买书,要瞒着谢守拙,否则他会发脾气,大声叫骂“老子人都养不活了还得依着你们俩看闲书,败家娘们儿养的败家崽子。”现在只有贾桂芳记得,时不常地用自己的员工借书卡给谢一从图书馆弄两本书来。
不能让谢守拙看见,那男人见不得和黄采香有关的东西,看见一次撕一次,谢一还要挨打,只能把书放在王家,谢一偷偷地跑来看。
小小的孩子坐在那里缩成一团,叫心事压得怎么都不肯长个子,低眉敛目地一声不吭,皮肤下透着不健康的青白,常年见不着血色。还是不爱说话,却和贾姑姑王大叔日渐亲厚。这世上,总还有那么一处肯容他坐上那么一会儿的。
兴许是小孩子不记仇,又或者王树民做的实在让人挑不出错儿来了,时间长了,谢一和他的关系似乎也缓和了不少,毕竟长长被贾姑姑接到王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太尴尬不好,况且伸手不打笑脸人呢。
可是缓和归缓和,王树民还是觉得,自己和这小邻居之间,好像老隔着那么一层什么东西,每次看见谢一客客气气的表情,心里就好像有一口气怎么都出不来,憋屈死了。
缓和,不等于亲厚。谢一总是梦见那个笑得一脸阳光灿烂的孩子,一本正经地跟他说李老师找你,然后冰冷的河水就会漫过他的头,让他手脚痉挛一样地发抖,喘不上气来,然后猛地惊醒,听见谢守拙骂骂咧咧地摔门回来,脚步虚浮。
幸福的孩子,总是想象不到不幸的人,可以不幸到什么样的程度。
可是在学校里有了王树民这个山寨版土霸王的照应,找茬的人却真的少了好多,再加上谢一长得漂亮又品学兼优,老师们可怜他可怜得不行,日子倒真的好像不那么难过了。
童年的日子总是太快,小学毕业的一个暑假,谢一好像被时间抽长了,眉清目秀的可爱娃娃一下子就长开了些,有了少年的模样。
有的孩子没有喋喋不休的老妈唠叨完了以后偷偷往兜里给塞零花钱,谢一趁着暑假的时间跑到学校门口的小租书店里帮老板看摊子,一天给五块钱,管一顿午饭,一个月就能赚一百五十块钱,还能没事看看书。
苦孩子早当家,这是一个同学偶尔提起的,说老板年纪大了,想找个人帮忙,他心里默默记住,放学以后亲自跑到书店里跟老板商量了时间和价钱。夏日浓荫,穿白衬衫的好看的少年人倚着小书店的门坐在那,手捧书卷,不知道为什么,就让人感觉清凉了很多。小书店的生意居然比平时上学的时候还要好些。
月底结账,老板高兴了,居然多给了他五十块钱。那个年代里,二百块钱对于一个准初中的孩子来说,还是笔大数目,不管怎么说,这一学年的杂费书费是够了,多余的还能添点文具和本子,他不想对谢守拙开口,也不能接受贾姑姑的好意。
说到是,亲戚朋友帮一把,酒还酒来茶还茶。
黄采香活着的时候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什么都欠得,就是不能欠人人情。这个世界上最疼他的人只陪了他九年,所以她说过的话,他一字不差地记得。
可是谢一揣着他的“巨款”跟老板告别以后回家的时候忘了,学校附近不只有小书店,还有游戏机厅,那时候网吧还没出来,正是游戏厅风靡大街小巷、被一众老师家长视为眼中钉的时候。十来岁的兔崽子们染了柴禾似的头发,叼根牙签就以为自己是古惑,弄不着钱惦记着玩游戏看录像,总得想些个歪着。
谢一这个小肥羊,老早就让人盯上了。
专门有跑腿放哨的小混混,等着他一拿到钱就在路上截着。谢一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很晚了,出了书店就是小胡同,他把手插在兜里,紧紧地捏着书店老板给的钱,感觉那纸币上的盲文纹路,脚步难得地轻快起来。心里默默地哼起了歌。
这事瞒不住贾姑姑,开学的之前她肯定会问起杂费书费什么的问题,让她知道了又少不了一顿骂,可是他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妈妈不在了,谢守拙不算,他总要靠自己活着,念好书。
念好书,将来做大事。这是他妈一辈子最希望看见的。
突然,身后一阵不怀好意的刻意拖沓的脚步声传来,谢一心里一紧,回头看了一眼,正看见小胡同的另一头,一个黄毛斜着眼看着他慢慢地走过来,身后还有几个跟班。黄毛看见他回头,呲着黄牙一笑:“哟,这小兄弟长俊,慢点走,一块出去玩呗,交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