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蕊如红梅,重重叠叠,不知何时已经变成了一颗。
一颗淡淡的,精致美丽的美人痣。
我忍不住伸手去抚摸那一粒嫣红。就像在抚摸那个人光洁的额头。他仿佛活着,一直活着。甚至从来没有离去过。所以,我才不会感到悲伤。
站在村口,茫茫烟雾已经罩住整个世界。
我叫重莲留在外面等我,自己进去了。
里面已经有不少新的人家,新的茶馆,餐馆,当铺,兵器铺。有的修筑得比以往还好。只是,伴随着我长大的东西,都不见了。
就像这里这个名为“新风”的客栈,以前其实叫做“笨蛋当铺”。名字傻,店主也傻。店主的外号叫蛋蛋,真名自然是没几个人知道。林轩凤叫他蛋叔叔,我叫他蛋弟弟。蛋蛋人运气不好,分明开当铺的都是有钱人,从我四岁他在这里开店,一直到我十四岁他的资金都一直周转不过来。以百催花的话说,就是“蛋蛋你这店被林宇凰煞到了”。
蛋蛋的店是我和林轩凤经常去的。因为亡羊不补牢的事,也就只有蛋蛋做得出来。当铺有一个门,是专门让人破的。每次被我捅破以后,他又要重新去修。木匠都说这门已经没法修了,他却偏偏不肯多拿几钱去换个新的。于是他不断修,我不断破。林轩凤去,纯粹是为给我善后的。为了这个,林轩凤连续跟我提了很多次,还差点发火。但我坐椅子上翘个二郎腿用蒲扇把眼睛一盖,两袖清风,羽化登仙,好不自在。
这门板旁边以前还有个窗口,我每次蹲下去搞那门再站起来,总是会把自己脑袋给撞了。现在看着这新风客栈崭新的门,一下有些适应不过来。那窗台也不见了。
我和轩凤哥比身高的时候,经常就用那窗台。看谁的头超出那窗台多一些,谁就赢。结果往往是两个人都只能超出半个头。
蛋蛋经常向红钉叔叔诉苦,说有的时候他转身去翻账目本,再转身回来,往往会看到外面台子上露着四颗大眼睛,常常给吓得半死。小轩凤那眼睛还好,细长细长还分外妩媚。小宇凰那眼睛大得惊人,而且不止是大这么简单,还相当圆。圆滚滚的眼睛又格外闪亮,这么天真地看着他,还会发光。他要不知道那是林宇凰,保证又要壮烈一次。
现在把手放在那个位置,仿佛都可以摸到两颗圆溜溜扎着小团子的脑袋。仿佛再摸摸,小轩凤就会忽然转过头好奇地看着我。然后他跑掉,小小的身影越来越高,最后出脱成一个美丽风雅的少年,却消失在迷雾中。
“是……小宇凰么?”听到这个略显苍老的声音,我立刻回头。
站在我身后的人如此眼熟。我却不敢叫他的名字。
“怎么,连老蛋都不认识了?”
按道理说,他应该只有四十来岁。可是,头发已经全白了。
“我很久没有回来,所以……”
“唷,小宇凰还变有礼貌了。”蛋蛋笑出一脸皱纹,“村子里的事,想必你也听说了。重火宫的宫主把所有人都杀掉。都杀了。我当时出差进货,逃过一劫。不过回来的时候,也是什么都没有啦。”
我不知如何回答。
“你三个叔叔伯伯都葬在了村外,有空去看看吧。还有,竹林小木屋靠床的墙壁后,有你轩凤哥留给你的东西。”